第131章最大的投资

作者:那年的那胖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汉娜早就估算过,一艘“小胖墩”的卖价,大约在七千到八千金鹰之间,售价是普通二桅帆船的三倍。

可它的成本却只是普通的二桅帆船的一倍。

它的利润空间,至少在四千枚金鹰以上。

造船厂的四个造船坞同时启动,四十天左右的时间,就能造出四艘“小胖墩”,这意味着什么?

就光光这个造船厂,每月产生的收益,恐怕就在一万枚金鹰以上。

别以为,造船厂造出的船,被诸如贸易公司拿去使用,它就不会给造船厂带来收益。

在克莱尔的规划中,造船厂和贸易公司,虽然股份几乎都是领主大人拥有,只有极少部分是被诸如船工们、文特森、罗丽莎等拥有,但它们依旧是完全独立的市场的主体。

就如这次,贸易公司从造船厂预定了四艘“小胖墩”,贸易公司就要付给造船厂大约三万枚金鹰。

这个采购价,也差不多是给了“小胖墩”们,接近于市场的定价。

如果按时交付船只,造船厂可以预见的毛利,就在一万五千枚金鹰左右。

当然了,这笔利润会以“领地建设税”、“资产增值税”等形式,划出很大的一部分,上缴到领地即将成立的“罗德曼岛税务局”,未来成为罗德曼群岛建设的财政资金。

再之后,剩下的就是罗德曼岛造船厂的纯利润,用以发放股份分红,或者再次投入扩建。

这就是市场的主体的真正含义,独立、平等且自负盈亏。

汉娜想着,以后,包括领主大人,造船厂,贸易公司,甚至到每一个领民,都或许会成为克莱尔口中的“市场的主体”。

既然他们都是“市场的主体”,那他们都得遵循“市场的规律”,这点无疑是正确的。

等到汉娜真正理解了“市场的规律”和“市场的主体”之后,她再回头看看罗德曼主岛的“新城、新港、新家”计划,才发觉,无论其中的“新城”,还是“新港”和“新家”,本身都是克莱尔极其宏大的投资,且看起来收益及其可观。

难道不是么?

就像“新家”计划。

以后的“改善型住房”,将作为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那它的价值到底多高呢?

它可以说很高,但也可以说不高。

如果只是计算建造它的砖头、水泥的成本,它确实不高。

但如果要计算蕴含于其中的,比如土地的价值,科技的含量,也包括诸如大魔法师们在制作水泥时候的付出,它的价格又高得无法计算。

罗德曼群岛越发达,新城造得越好,对外来人口们的吸引力越大,越有人愿意到罗德曼群岛定居,这些“新家”的总价值就越高。

所以按照市场的规律,克莱尔这位拥有着罗德曼群岛所有土地,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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