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俗得气派

作者:羽如云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把我当女人!

“随便。”这是女人常说的话吧?礼尚往来。

“嗯,那你住哪儿?”他又问。

“呃。”我还真没地方住,“我想想。”既然还在交往初级阶段,当然自己租房自己住。我打开掌中机找出租屋,找到离城附近一偏僻角落的民居群,居住条件可接受且价格合理,签了一个星期试住,当天就搬进去了。这里都是三两成群的小矮楼,我的屋在一座四合院的二楼。住客不多,房间设备简陋但胜在干净,基本设施齐全,拎包入住,适合兜里没多少钱出来走天下的年轻人。群居屋还有一个管理处,说是有事可以马上找到人处理,另外交钱的话还管饭。说是说的不错,那个管理处走过去十来分钟,经常没有人。

沈孟烶送我过来,看了看周围环境就走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呼叫我,“出来看看。”

我拿着漱口杯出门一看,一口水喷了满天,连咬在嘴里的牙刷也飞到了楼下。

楼下院子里排满了成千上万朵各色玫瑰,中间搭了一个心型,里面排着三行字,“寂晋城,我爱你。你的粉丝”

这俗得够气派,我笑到抽筋。

他问我,“去不去吃饭?”

我问他,“我是不是应该装一下矜持?”

“不要吧。”他说,“我耐心不好。”过了一秒他又解释,“我没招了。”

我洗了把脸跟他去群居楼的小吃部,有很简单的早饭供应,里面坐着几光人。彼此漠然地用眼光打过招呼,各归各吃饭。

沈孟烶就用眼光吃了两口端上来的早饭,问我,“跟我回省城吧?”对于他来说,这里不是观光区,这里是穷乡僻壤。

我一边啃着馒头,一边问他,“你女朋友没意见?”应该说未婚妻吧,就是感觉别扭。

“我们有协议,彼此不干涉对方私生活。”他说。

妈妈啊,这都能君子协议?“我想想。”我啃完一只馒头。

他皱着眉看我吃馒头,“这东西不嗑牙?”

馒头是硬了一点,但也不至于象他说的那样。

吃完跟他去散步,手拉手象两幼稚园儿童上街,拉着手以防走失。旁边有人看到指指戳戳。我暗中翻白眼,男人跟男人散步,没见过啊?

两人漫无目的地乱走,山里空气新鲜,到处郁郁葱葱,看多了,觉着到处风景都一样,实在无聊。沈孟烶陪我走了一阵,感叹,“还不如玩游戏。”

山里早晨凉,树荫里走久了,我穿了长袖也还觉得冷飕飕,两人回房间,院子里插满了玫瑰,没有空出来走路的地方,下楼时我是踩着走廊的围栏走出去的,回来我们就踩着玫瑰花上楼,想想还是有些浪漫的,幸亏花刺都处理掉了,不然少不了几道血痕。

到了屋里,我很热情地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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