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赚钱和喜欢两不误,无疑是最棒的事情,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
汤可把合同小心翼翼的收起来,然后装到一个文件袋里,轻轻地拍了拍文件袋,情不自禁露出一个微笑。
这段时间,她多少还是有一点点拮据的,特别是写小说这段时间,熬了整整两个多月。
在第一个月稿费以后,汤可就辞职了,两个月的时间里,白天要上班,晚上回来要码字。
恨不得把自己,一个人掰成两个人来用,最后她果断选择辞职了。
人是没有办法同时用一份精力,去做好两个事情的。
汤可很清楚自己得放弃一边,所以她放弃了工作,第二个月的稿费收入很不错,让她更坚定了写小说的想法。
关键是做这个,每天还能留出大部分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其他事情,这种生活,可以说是她最喜欢的。
除了有些费脑子和废手指以外,汤可觉得没什么不好,起码他运气不错,入行的第一本书,就赚了差不多上百万。
这个钱,足够让她接下来几年衣食无忧了,难道几年还写不出一本好的?她就不相信了。
汤可打开关机的电脑,这台台式电脑,也是上个月买的台式电脑,码字还是用台式电脑舒服一些。
打开电脑以后,屋子里就响起了敲键盘的声音,汤可全神贯注的盯着屏幕,把脑子里的想法,转化成文字。
沉迷在码字的快乐里,对于她来说,写故事,是一个让人感觉开心的事情。
“叶修还想看,这种时不时开车的文,怎么好意思给他看?不得涩死!”
看是不可能的,只能自己悄悄的写,维持生活这样子。
……
…………
三旬社楼下。
叶修把车停在三旬社楼下,街边的车位上,熄火以后,拿着手机在刷新闻。
等待是最考验耐心的事情。
李想还没有下来,叶修看了看车窗外,卖烤红薯的的老太太推着小车路过。
好久没吃过烤红薯了,叶修舔了舔嘴唇,打开门下车!
追上对方。
“阿姨,您这个红薯怎么卖的?”叶修问了一句。
眼睛开始在红薯上来回看,考虑着买那几个。
老太太看了看叶修,说道:“六块钱一斤!你挑好了以后秤!”
脸上带着即将卖出去货物的开心,她今天生意不太好,正愁卖不出去呢,准备去前面试试看。
没想到才挪没多远,就遇到客人要买红薯了。
叶修仔细挑了几个烤好的红薯,然后装在她递过来的口袋里。
太多了就吃不完了,挑几个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