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双河很失望!
这莎莎真是越来越不淑女了,最早的时候她可不是这样的!
记得刚加入明武第一大队的时候,她还帮自己取过作战服,那时候的莎莎多温柔啊!而且那时候莎莎漂亮的小脸蛋儿偶尔还会脸红。
这才过去几天?这个女人不是对自己拳打就是脚踢,不是拿小飞剑劫持自己当人质就是揪自己耳朵。
真不知道是跟谁学坏的。那么仙气十足西施小姐姐,那么文文静静懂礼貌小丫头,怎么就成这样了呢?
一定是李治那个强盗头子说的话起作用了。非要说什么喜欢谁就要欺负谁!我白双河是那么好欺负的吗?
也不对!不一定是强盗头子的原因。这三个小女人本来就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
一个非要做大姐大,一个动不动就踢人,另一个更是调皮捣蛋动不动就放暗器。
这以后要是她们都做了我的老婆,我该怎么管?
难道说只要是几个女孩子经常聚在一起,就会越变越彪悍?
或者说是她们知道将来要嫁给我了,所以过来找我兴师问罪的?
可她们没说呀!刚才丹妮儿只是拿我的记忆说事儿了。
白双河抬眼看向莎莎。现在的莎莎正在做着一个小太妹才会做的事,可是依然不影响她的美丽。从白双河的角度看,现在莎莎的形象极具美感。
虽然身穿作战服,但是莎莎修长玉腿的轮廓若隐若现,白双河完全可以将她美腿的轮廓脑补出来。
宝石蓝色的修身作战服,与翠绿色的战靴相互映衬,裤腿与战靴之间,还留有一丝缝隙,闪现出一道迷人的雪白。让人感觉极度舒适。
白双河一时间看的入神,忘记了反抗。
莎莎娇笑一声:“小坏蛋,人不大,鬼心思倒不少!我的靴子好不好看?”
“好看,莎莎特别好看!可是莎莎,你的靴子踩到我身上了!”
莎莎将脚尖抬起:“放心吧,这是法宝战靴,没有土的。你看!靴底是干净的火红色,一点土都没有。”
“嗯,是挺干净的。”
“知道为什么是火红色的吗?”
“知道!你是为了一切红红火火,火车的火!”
“哼,只答对了一半!我把它变成红色,是为了拳打白双河,脚踩石门火车,明白了吗?”
“不明白!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不明白吗?那我问问你,你心里想过的话,说我跟你不太对路,拍也拍不到,舔也舔不对。你说的那个拍和舔不像是什么正经话,那些都是什么意思?”
白双河听得目瞪口呆,基本术语都不懂的么?
“莎莎,那是咱们地球上喜欢一个女孩子的基本术语呀,你没听说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