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闻言大吃一惊,道:“宪和可知此事之重?”
简雍点零头,笑道:“我当然知道,昔年巫蛊之祸,不就是妖言所致。”接着,他又拿出写赢紫微晖隐,市迷踪’的信放在案几上。
刘备见状顿时心中了然,嘴上却故意问道:“此为何物?”简雍答道:“此为将要从胡氏家中搜出来的罪证。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妖言,罪及三属啊。”
“紫微”多指帝星,“晖隐”则是黯淡消失,连起来的就是帝星将要消失,换句话那就皇帝要死了?刘备心道:这八个字倒是和‘苍已死,黄当立’有异曲同工之妙。
很显然了,简雍这是想用“妖言罪”来陷害胡氏,而实际上“紫微晖隐,市迷踪”这八个字也的确和“苍已死,黄当立”一样,是不折不扣的“妖言”。
何谓“妖言”?不祥、惑众之辞即为“妖言”。按照律法,凡犯此罪者,轻则族灭,重则罪及三族,甚至会牵连到门下的门客、故旧、友朋。
刘备看着桌上的信,忽然想到了里克。昔年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惠公。晋惠公杀里克以。
将杀里克,晋惠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
里克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宪和,此事若由我上书,张府君能信否?”
“自然不信。”简雍想了想,道:“三人成虎!如果玄德你能让胡氏一名门客上书府君,督邮审配上书府君,你自己再上书府君,共言胡氏‘妖言’之罪。这样一来,张府君不信也得信!”
汉承秦制,言论重罪共有四种,分别是:诽谤、妄言、非所宜言和妖言。除了“非所宜言”以外,其它三个动不动就是处以“族刑”,也就是诛族。
因其刑重,并且又是言论罪,所以此类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不同之处,最大的区别就是:刑事罪,比如杀人放火,偷盗抢劫,都有确凿的证据,而此类罪却因是“因言获罪”,在证据上不好确定。
换而言之,也就是可以理解为:你有罪你就有罪,你没罪你就没罪。也正因为这个特点,在酷吏的手上,此类罪名常被滥用。
刘备深以为然,道:“那现在我该怎么做?”
“什么都不做,荀子云:后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咱们来个以静制动,见招拆招,由得胡氏作为。”
“好,好一个后发制人!昔年淝水之战,晋公退避三舍而胜楚,今可以使用这个计策了。宪和,有关胡氏门客一事,你觉得谁去比较好?”
“我!”简雍站起来,道:“此计是我提出来的,自然由我去完成。”
刘备思忖良久,这简雍能言善辩,后来更有服刘璋投降的壮举,策反一个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