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种枇杷

作者:张摸鱼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有气息的躯壳。

那是张太直人生中唯一一次为死别流下的泪水,他一直是很冷静感情很淡泊的人,龙再山死的时候他也觉得还好,但那个人是不一样的。

他是松都城里对他最好的人,至今都是,也是他唯一承认的朋友,龙再山不过是沾他的光罢了。

诶,如果不是遇到他,这一生真是太无趣太无聊了。

可遇到了他,知道了什么是情,什么是义。

现在活得空荡荡,好像一具没有感情的身体,真是没意思。

自他去世后的每一天,呆在松都是一种折磨,所以他搬来了松港。

松港说起来还是宋球的老家呢,不过他搬来的时候松港的宋家老宅早已经空闲了。

诶,张太直就这样成为了松都三杰最长命的人,甚至至今还活着。

活得久,生离死别就总要比别人多一些。

他总是被别离的那个人,除了送了他两袋梨的母亲,是他主动离开了母亲。

张太直忽然想吃梨了。

他记得,淑娴是喜欢吃枇杷的。

他们一家人再回家的时候,蒲言子已经等候他们多时,还带着一棵枇杷树。

这是张太直拜托蒲言子送来的,蒲言子还送了一个坛子,说是枇杷树必须用的土料。

张太直很是高兴满意,他又给了蒲言子很多钱财,托付他再帮自己办一件事,蒲言子从书房出来后神色很是凝重,一声也不吭地就走了。

蒲言子这次一分钱也没有收。

等蒲言子走后,张太早把衣襟往腰上一卷,袖子也高高撩起,拿了一把铁铲在院子里的花坛开始挖坑种树

他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又一夜没睡,挖得很慢,也出了很多汗。

张莫鱼过来帮忙一起挖,他想张太直大概是跟《项脊轩志》的归有光一样,要为亡妻种一棵枇杷树。

“是因为母亲喜欢吃枇杷吗?”

张莫鱼记得,那时候之前枇杷上市的时候,每次回家看到母亲都在吃枇杷,还经常亲手剥好了果肉叫他和闻歌一起来吃。

他那时候不懂事,总是吃了精光,现在他才知道那是母亲把自己觉得最好吃的东西留给他吃。

他给红叶剥过枇杷,可却没有给母亲剥过,他觉得很愧疚。

他把脚踩在铁锹上,仿佛翻开的不是土壤,而是在翻开自己的良心。

事到如今他还能做什么呢,即便真的能报仇雪恨,她也吃不到他剥的枇杷了。

所谓的恨,原来只是未能爱尽的债。

他只能努力把这个树坑挖好,这也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了。

张太直让张莫鱼停手,然后把蒲言子一并送来的坛子打开,统统倒进了坑里,张闻歌和张莫鱼看到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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