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太直的两条腿像筷子一样在屋檐上追赶,仿佛着急夹不到东方就要露出的鱼肚白。
他感觉到自己身体老了,三十年前,他一夜踏遍松港的屋顶都不觉得气喘,现在只是来回走这样一段路,就感到气力不济。
他的手忍不住放在了腰间的袋子上,袋子里是大秦甘草叶,又走了一小段路,他还是把那只手放下了。
还不至于吧,他想。
过去他最不屑这种东西,他是何许人也?用得着这种奇技淫巧吗?
现在皱纹已经藏起了他眉宇间的傲气,他路过了宋家老宅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他想起了他青春时的朋友,那个鸟人。
松都三杰,这四个字光是说起来就让人怀念,仿佛缀着永不消逝的光辉,可张太直却已经领会到一个道理,光辉从来不是瞬间熄灭的,是时间这个无情的家伙,化作了贪婪的老鼠,去偷偷饱饮灯里的油脂,让那光芒慢慢变弱,直至几乎看不见,最后才让人们放下戒备大大方方地忘却。
张太直握宝剑的手忍不住紧了紧。
物是人非总是难以避免。其中根本的原因在于,死物总是比活人更稳定的存在,正如他手中的宝剑和赠剑的故人。
如果当年那鸟人没死,现在会是什么样呢?是跟自己一样坦然接受衰老呢?还是跟从前一样的灵气乖张?
可惜了,这个答案就连曾经的第一智囊也无从回答。
算了,多想也是痛苦,他之所以能成为松都三杰中命最长的那个,就是学会了控制自己不去想痛苦的事情。
张太直加快了脚步,他就要到家了。
他熟练地好像一阵晨风,落在自己的书房前,那宝剑上的红宝石微微反光,好像一道媚眼。
今次太匆忙,没给红宝石扎黑布。
到底是老了,做事没以前那么仔细了。
庭院还在香甜的沉睡中,只有几点不甘心的虫鸣想揭穿他。
他望了望自己种枇杷树的方向,看其实是看不到的,但是这个伸脖子的动作好像能让他确认那棵树的存在,这让他很安心。
他摘下蒙面的黑布,狠狠地喘了口气,推开自己的书房,打算放剑换衣服,尽快去补个觉。
他妈的,书房里居然有个瘪犊子。
这瘪犊子还翘着二郎腿正坐在自己位子上。
“你总算回来了。”
得亏张太直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否则一准被这瘪犊子吓死,他是何许人也?还能怕他这么一个毛头小子?
只可恨刚刚没吃大秦甘草叶,现在为了应付他说话才吃实在是掉份,诶,只能忍着再苦一苦这把老骨头了。
张太直大大方方把宝剑横在桌上,在那个瘪犊子对面坐下。
“你是在这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