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金兵已经退了,就带着高宠去拜见皇帝了,我当然有资格,别忘记我现在是郡王,这个城里除了皇帝现在我地位最高。
皇帝他们这边是死里逃生,正要派人打听外面战事的详情时,我带着高宠来了。
高宠是戴着面具的,刚才我看过了,如今见了皇帝也是要取下面具的,皇帝一看高宠的样貌那就有好看了。
高宠长得很英俊,就像许仙长得也很英俊一样,颜值高可以增加皇帝的好感度。
听闻高宠是勋贵之后,有带着兵马前来勤王,皇帝很高兴,还是勋贵之后靠得住,自己以后得注意拉拢勋贵,只要勋贵们愿意支持自己,自己手中就要兵有兵,要将有将了。
高宠被封为了禁军校尉,忠武郎,御前听用,皇帝这是打算把高宠当做亲信培养了,而且高宠算是目前第一个带兵勤王救驾的,又有三千兵马,皇帝自然倚重。
粘罕还在吐血,军医束手无策,一个活人吐这么久的血,那就回天乏术了。
“他差不多了吧?怎么还不断气,咱们帮他一把?”“不用了,他这不就出来了吗?”
粘罕发觉自己不疼了,床边还站着一黑一白两个人影,正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们是什么人?来人啊。”粘罕大叫着,可是人们都围着床开始放声大哭,没人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