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宇也愿意每天闲着没事来听她唱歌呀!
二十一岁的叶倩文怎么会有人不喜欢,特别是她还是贴近《喋血双雄》中的那个她。
“哇,这个女孩子好漂亮啊!阿钟你的偶像不会就是她吧!”
“我要是也能长得这么好就好了,哎,年纪大了回不去了。”
听到自己同事们的惊叹钟文舒脸上露出了笑容。
“她叫做珍妮,她的歌声真的特别好听。走吧,今天正好赶上她在酒吧唱歌,大家真是好运了。”
在钟文舒的带领下大家走进了酒吧里面。
还没踏进去白宇就听见一个让人感到非常舒适的歌声传到了耳中。
白宇便把视线向着里面看去,就看到在吧台的右侧一位美女坐在高脚凳上手中拿着麦克风唱歌。
众人找了空位子坐下后白宇就对着钟文舒说道。
“阿钟这么好的事情不告诉我们真的太不够意思了。对了,这位珍妮小姐看着不大在这里唱几年了?如果她很出名我想我应该有印象才对的。”
听到白宇说的话其他几人也看向了钟文舒。
“这位珍妮小姐好像来这里唱歌有三四年了,不过平日了她只是偶尔来这里唱歌。她还是个学生正在上大学,所以并不是特别出名。”
“不过你们听她的歌声是不是感觉非常好听,来这的不少人都是为了听珍妮小姐唱歌才来的。”
钟文舒说的这句话中的一部分大家都是相信的,那就是不少人是为了珍妮来的这间酒吧。
不过究竟是为了听唱歌还是为了看美女,在座的大家又有几个不知道的呢。
当然肯定有人是为了单纯的听歌而来,不过这样的人有多少就没人清楚了。
反正白宇还是相信绝大多数的人是馋人家身子,属于下贱那一派的人,而这一派中白宇感觉自己好像也在其中。
虽然自己是第一次看到对方,但对方确实漂亮到让自己对对方产生好感的程度。
或许是珍妮在这个酒吧演唱的久了的缘故,并没有那种影视作品中常见的上前捣乱搞事的那种人。
毕竟向她在这都唱了好几年,如果还能有这么不开眼的人,那么对方不是来捣乱的就是不定从什么地方来准备搞大事的。
或许注意力都被唱歌的漂亮小姐姐所吸引,大家喝酒的兴致完全没有看美女的兴致高。
这时从酒吧里面走出的一个人引起了白宇的注意,当然首先他不是白宇的“熟人”,看他的穿着有点像一个保镖或者杀手。
他引起白宇注意的原因则是在他从白宇身边走过的时候,白宇看到了他黑色西装内隐藏的那把黑色手枪。
白宇把自己的警惕性调到最高,白宇一边装作无事的喝着酒,但余光却一直放在对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