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三十八章 纵火

作者:吃货大联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而且一家着火,往往应急池鱼。

更严重的,几条街成千上百的铺子都会化为灰烬。

建隆二年三月,内酒坊火,酒工死者三十余人。

雍熙元年,乾元、文明二殿灾。

雍熙二年九月,楚王宫火。

大中祥符八年二月,宗正寺火。

四月,荣王元俨宫火。

七月,宫城火。

天圣五年四月,寿宁观火。

七年六月,玉清昭应宫火。

熙宁六年二月,永昌陵上东宫门火。

十年正月,仙韶院火。

元祐六年,开封府火。

崇宁二年七月,学士院火。

三年三月,大内火。

靖康元年正月,金人下含辉门剽掠,焚五岳观。

绍兴三年十二月临安府火。

四年正月,临安府火。

七年二月,太平州火。

镇江府火。

淳熙十三年十月,福州火。

十四年五月,成都火。

绍熙二年四月,徽州火,二日乃灭。

嘉泰元年三月,临安大火,四日乃灭宝庆元年二月,楚州火……宋代火灾频仍,但其发生情况具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发生时间非常频繁。

从太祖建国到南宋灭亡,几乎每年都有发生,而且有时一年之内发生多次。

同时在时间上还具有不确定性,与其它自然灾害相比,没有季节性。

从资料中可以看出,从正月一直到十二月份,每个月都有过火灾发生的记载。

其次在空间分布上,火灾遍布全国各地,南到海南岛、北抵幽州一带,西及兰州,东至沿海,灾情很广。

其中,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城市里面,尤其是北宋都城开封和南宋都城临安,屡有火灾发生。

在具体地点上,一般多发生在宫殿。

宫殿、府衙、寺庙、仓库等处火灾比较多。

大宋有自己的专职防火机构——潜火铺的设立。

朝廷为了防火,除加强灯火管制外,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成立了专门的防火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垂直系统有两个,一个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一个是专职消防系统。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社会各级行政部门设立的负责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它担负着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任务。

潜火铺就是现在的消防队,还好,在京城的民宅没有太高的高楼。

一般朝廷也是禁止民间私自建造三层以上的建筑的,一来皇权正统,没有什么建筑能比皇宫更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