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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糜柳对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白天卖枣的女子,此女子名叫曹娟,乃是徐州世家曹豹的女儿。只因和父亲三观不和,如今离家出走,寄居在糜家。
“要我说,你就不要出去卖枣了,我们家不敢说有多富有,但是给你提供一个住处,提供个一日三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糜柳路口婆心的劝说着。
“不行,我曹娟不能白吃白喝,你不用劝我,我是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的。”
见曹娟这样说,糜柳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曹娟的性格糜柳是清楚的,她决定的事别人很难劝说的。
只因父亲曹豹为人喜阿谀奉承,又沉迷于方术,因此又间接害死了曹娟的母亲,一气之下曹娟决定离家出走,便来到好友糜柳的家中。
但曹娟不想在这里白吃白喝,所以她决定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并且要挣钱付给糜柳房租。
糜柳随意翻看着那本名叫《养猪守则》的书,习惯的看向书的作者的地方。
“这本书,是一个叫沈良的人所著,沈良,沈公德?似乎从来没听说过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