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男人。
中等身材,相貌平平。
他就那么站在这条,车流量极少的公路中间,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
冰冷。
孤傲。
还有不屑。
或许在他心里,根本不认为这个任务,有一丝一毫难度可言。
赫然!
他身后背着一柄长达五尺,有儿童巴掌那么宽的剑。
这是欧洲重剑。
嘎!
科尼塞克立马停在路边。
秦轩从车里下来,笑眯眯看着对方:“谢谢。”
白种男子不由一愣。
这家伙是脑子进水了吗?
自己是来杀他的,他竟然第一句话,就是跟自己道谢——难道他以为表现的客气,自己就会手下留情吗?笑话!
“你确定在跟我说话?”男子的华夏语不标准,但是听懂不成问题。
“当然。”
秦轩笑了笑,耸耸肩膀:“短短几个月,我遇到的截杀不计其数。其实吧……我不在意别人找麻烦,可是有些人特别讨厌,他们拿着武器先不砍人,非得朝你车上砍一下——至少,你没砍我的车。”
这种事……
韩千钧就干过。
秦川刚买不久的新车,被他一箭射了个对穿。
类似的事不止一次发生。
“不错的车。”
白种男子笑了笑,瞄了一眼科尼塞克,旋即摇头道:“可是……难道你觉得,车子比命还重要?”
“肯定没我的命重要。”秦轩轻笑。
“所以……”
“但是,比你的命重要。”秦轩又加了一句。
“该死!”
男子脸色阴沉下来,立刻没兴趣废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