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产,有关特种材料,后续我会想办法……”
有薪火锻器术,想要什么特种材料都不成问题。
有航空中心资深研究专家皱眉:“不好意思苏先生,打断一下,我想问问您做这个宇宙电梯意义是什么?仅仅就为了证明人类能踏出蓝星,有涉足宇宙的科技资本?”
“用途很多、意义很大,如可取代火箭运输,火箭运输成本高,众所周知,我们每次航天运输发射火箭基本上都是一次性,每次运输成本约两到三个亿,且火箭发射存在失败可能,也不安全,失败率比较高,而一个宇宙电梯才100亿,100亿可以使用无数次,而火箭只能使用一次。
再者来说,火箭发射不太环保,易形成太空垃圾,漂浮在蓝星周围,阻拦卫星监测和探测视野,另一方面火箭发射也会破坏蓝星自然环境,燃料气体能破坏臭氧层,从而漏掉大量紫外线透射大地,对自然界生灵包括人类都有极大伤害,而且燃料效率也非常低,一次火箭发射需要2000吨左右的燃料。”
“而宇宙电梯则十分安全,成本低廉,可循环利用,特别清洁环保,若能取代火箭运输,对我国航天事业的帮助和好处,自然不用我来多说,再比如说,宇宙电梯的实现对建立宇宙空间站和未来的宇宙移民计划以及宇宙小行星重要物资获取截取等,都极为重要且有效帮助。
“蓝星上“重”物资由于重力原因都沉入地面,而地表只留下较轻物质,我们无法钻地取宝获取资源,就算我们能研制出钻地深井技术,然而蓝星资源终究有限,但宇宙小行星天体却携有大量珍奇宝石、金属、矿产钻石等覆盖表面,而有了宇宙电梯就能将其带回来,那些宇宙资源对我们来说,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这事可不是玩笑的,根据天文台监测中心发布消息称,在距离蓝星只有三万多公里地方,曾经竟然发现一颗直径一公里的小天体行星,其上面布满钻石,其钻石总量,预计和蓝星矿存总量差不离。
在这里,要明确一下宇宙资源开采所有权问题:商业宇宙竞争开发法案,在宇宙中个人或者法人开发的资源,归个人和法人所有,根据莲花法则制定。就是说在国际法没有禁止的法则,各个国家就能根据自己国家的控制范围进行管辖,宇宙法则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占有一个星球,或所有一颗星球,但天体上所有资源并非“天体”,所以个人和法人可以拥有天体上的资源。
“另外,尚一些其他用途和意义,如太空观测、天文研究、宇宙影院、深空探秘、旅行观光……等等用途有待开发!”
说完,苏晟看向那位资深专家。
那位资深专家点头,“请您继续阐述讲解。”
“我们继续说宇宙电梯的实现……供电使用可以通过无线电输送,不能通过有线方式,必须远程输电……”
“宇宙电梯动作流程,电梯一开始需要用电,到一定速度后,就能让动能转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