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讨厌归讨厌,蔷薇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改变自己对程琳的看法。
在她的眼中,程琳是娱乐圈的人。
娱乐圈风评不用想都知道很差,那么作为圈内人肯定也不咋地。
这种偏见是很正常的。
换个说法,你愿意娶娱乐圈的女孩为妻?
某明星的妻子,和经纪人幕后交易,就是为了卷走人家的财产。
要不是因为他命大,早就被那两人得逞,也没有后续的绝地反击。
至于事情真相如何,有谁会在乎呢?
大家都是吃瓜群众,又不关自己的事,也就充当饭后谈资罢了。
关于程琳去拉若澄的事,蔷薇本人也是一清二楚。
因为网络上有流露出完整的视频。
可以说那时候程琳完全可以选择见死不救,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但人家显然没有,还把自己也赔了进去。
光是这一点,足以让人敬佩。
同时,蔷薇也不得不感叹,对方和橙子的关系,比想象之中还要好。
如果是塑料姐妹,大难临头各自飞,完全不会在乎对方。
“姐,你怎么不说话?”
若澄眨了眨眼:“你酱紫我很害怕诶。”
蔷薇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那你想让我说什么?当初我就拦着你,不想让你去拍戏,结果你死活不听劝,还说是要回馈对方的帮助。现在好了,差点把小命搭上。我也从别人那边了解过,如果下方不是河水,那我们估计已经在准备葬礼了。换句话来说,即使下方是河水,万一程琳不会游泳,也没有那个力气拖动你,那你们也都凉凉了。所以啊,你应该庆幸自己命大。以后还是别参加这种危险的户外录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还是她第一次说这么多话,往常都是保持低调内敛的仪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