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已深。
在这个临近开春的时节,江林县这座小县城早已褪去白日的繁华,沉寂下来。
街道旁的路灯下,不时能看见野猫或是野狗一闪而过。
犬吠声、猫叫声,时有响起。
却又很快消失。
而就是这么一个冷冷清清的夜晚,某个小区里却有一辆破旧的货车中,还坐着三个“熬夜冠军”。
这仨不是别人,正是陈立、沈太平还有罗阳。
就见驾驶室内,三人如同鹌鹑一样缩着脖子,蜷成一团。
三人紧紧挨着,挤在一起。
可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不时会打个冷颤。
“嘶…呜呼呼…”
“大佬,要不咱们还是把车打着,开一下空调吧。”
罗阳冷得受不了了,哈了口气,提出了一个建议。
陈立闻言,有些意动。
不是有句俗话说得好吗,三九四九,冻死老狗。
现在虽然已经过了“三九四九”,冷得没有那么夸张。
可也差的不是太远。
老狗冻不冻得死不一定。
但冻死仨不知道开暖气的傻货,还是有可能的。
想了想,陈立点点头,说道:
“行…”
“不行!”
可怜陈立那个“吧”字还卡在嗓子眼,就被一道声音给堵了回去。
转头一看,那话却是沈太平说的。
此时的沈太平,两只手正紧紧抱在胸前。
一件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军绿色破棉袄被他裹在身上。
他狠狠吸了下快要淌出来的鼻涕。
一边打着冷颤,一边说道:
“我说,这车子什么动静你们不会不知道吧?”
“现在这夜深人静的,把车打着,估计小区外面都听得见,你们就不怕把地府的小崽子引来?”
听到这话,陈立顿时偃旗息鼓。
他之所以派“葫芦兄弟”去救雷凌,就是防止被地府的人发现行踪。
这要真是图一时安逸,被地府的人发现他们在这里。
那可真就前功尽弃了。
犹豫了一下,陈立朝罗阳抛了个眼神。
示意他暂时忍忍。
罗阳是个聪明人,分得清轻重缓急。
默默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没再吭声。
见状,陈立不禁叹了口气。
这还是实力不足啊。
真要是多几个孟婆这样战力的纸人,他们现在何至于此。
正当陈立暗暗做下决定,得加快速度提升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