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给勋贵子弟安排的差事

作者:在下三白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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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准备弄一个低底薪高提成的制度,收入直接和销售成绩挂钩,谁销售得多,谁就能够获得更多的提成,这样一来,多请一些也无所谓。

正好也了结了先前一些勋贵子弟的请托,给他们扔一堆职务过去。

由谁来当这个销售经理,柳青还没有考量好。

反正明灯工业公司也还没有正式成立,销售上面不用那么着急,有空得问一问梅瑜,他的人脉广,又不属于利益相关方,可以提供一个比较靠谱的建议。

在销售部门里安置那些勋贵子弟,柳青不用担心他们夺取权力。

反正销售部门要被分离到京城,只管销售,属于矿场的外围,参与不了核心事务,要是有什么不好的心思,随时都可以将他们剥离开,另外再建立一个销售部门。

柳青甚至不介意在销售部门里面聘请宗室子弟——只要他们能在宗室里面打开销路,能给公司带来实实在在的利润,让他们做也无妨。

生产研制环节那就别想了,一个都不能带入。

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招人。

招聘更多的工匠以及学徒工。

这个不能靠着押解犯人来填充,需要从社会上招聘人手。

拥有着手艺的工匠来这里做工,包食宿之外,可以获得每个月两贯的基本工资和不低于两贯的绩效工资。

工艺水平越高,生产能力越强,获得的工资也就越高。

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的少年,来这里做学徒工,除了包食宿之外,每个月还可以获得五百文的零用钱。

不限定时间,只要技术合格,有能力独立完成工作,就可以转为正式工人,享受和那些工匠一样的待遇。

学徒工的招聘启事,柳青要求印上几百张,张贴到附近的村镇,什么树上、凉亭上都可以张贴,多张贴一些。

这附近都是农村,十几岁的孩子数量还是不少的,大部分都是穷苦人家,身体还没有长成,干不了多重的活,饭又吃得多。

在这时候能够有一个地方包他们的吃住,每个月还能挣点零用钱,那就是很不错的营生了。

不要说那些半大孩子,就一些成年人都愿意去做那样的营生。

只是柳青考虑到年轻人更具备可塑性,学习能力也更强一点,所以在学徒工上面没有招收成年人的打算。

学徒工的招聘数量,柳青给出的上限是一千人。

煤气灯生产暂时不需要那么多人,但是他需要给这个矿场储备更多的技术人才。

在附近一片农村招收学徒工,这也有助于矿场在这里的稳定。

当工人和矿场的利益是绑在一起的,属于本地的工人更多,本地也会对这个矿场产生一定的认同感,认为是“我们的矿场”,会自发的维护矿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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