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2章把杰伦给我弄过来

作者:近墨黑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情况下,论音乐制作水准,还是港台那边优秀人才更多一些,因此我需要抽空回去一趟,看看能不能拉一帮朋友过来。”

对于这一点,余老板也是理解的,因此回道:“可以,制作这一块,就以港台专业人士为核心,但得注意多培养内地人才。”

话刚一落,他却即刻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江大师准备回湾湾一趟?

那有没有可能把杰伦给挖过来?

他清楚地记得,后世大名鼎鼎的周天王,就是在他大二这一年年末正式出道的,然后很快就火遍了整个华语乐坛。

别问他为啥记得那么清楚。

因为杰伦也很喜欢玩篮球!

然后他那酷酷地玩吉他的样子,也让余老板对吉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开始跟同学学起了吉他。

年轻时,喜欢一个明星是不需要太多理由的,一项共同的爱好就足以。

毫不夸张地说,对于前世不怎么追星的余老板而言,对于整个娱乐圈内的艺人,女的他就喜欢圆圆同学,男的则只有杰伦同学一个。

也正因为喜欢,上次他给李宁李老板推荐代言人时,男艺人这一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杰伦,只是因为杰伦尚未出道,这才憋住没说。

既然喜欢,前世的他自然是挖掘过杰伦的资料的。

比如说他知道,一开始,杰伦喜欢的并不是当明星,而是玩音乐,钢琴、吉他都很精通,然后边玩边尝试创作音乐。

一开始,他所创作的音乐是被几乎所有的歌手都看不上的,比如说刘天王就退过他的货,甚至连后世大名鼎鼎的《双节棍》,都曾经被张惠妹退货。

一直到1996年,一个阴差阳错的机遇,他去参加吴宗宪的一个综艺节目,才因优秀的伴奏能力被吴宗宪给发现,以极为低廉的待遇,签下了他成为御用伴奏师中的一员。

然后一直到2000年末,因为他积攒了足够多的原创音乐,宪哥才尝试把他当成歌手去推,结果一炮而红。

按理说,接下来他应该是坦途了,可结果没眼力劲的宪哥,在他稍稍红了一点之后,怕他凉,就以3亿新台币的价格,把他跟包括方文山在内的四五人团队,打包卖给了另一家音乐文化公司。

3亿新台币,也就是七千多万人民币的价格,却卖掉了一个未来的天王加他的整个团队!

不知道宪哥后来有没有哭?

余老板原本是没打算打杰伦的主意的,可问题是现在江大师来了,并且马上就要回湾湾一趟。

这个便宜能不白占吗?

“建哥,你是打算回湾湾一趟吗?”

他即刻就开口问道。

在有了新的利用价值后,他又叫起了建哥,而不是江先生。

“嗯,确实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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