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也是贿赂,你懂个屁?你算老几?
苏长青当然明白这一套,比如他如果想请梅露兰·多拉帮忙进军好莱坞,送钱财礼物都是不行的? 十美元以上就违法。
刚才他请梅露兰·多拉喝了杯咖啡? 她很认真地确认是否超过十美元? 否则就要自己买单? 没有商量余地,显得非常清明廉洁。
但梅露兰·多拉如果要竞选? 那就可以往她的竞选账户上打钱,帮她当官。
一个人打钱是有上限额度的? 打多了也违法? 这时候也可以找合法的游说团体,把钱给他们,然后由他们会成立合法的筹款委员会,再组织人头往竞选账户里打钱。
金钱是成功游说的根本保证。
十几年后美国取消了个人政治捐款的额度限制,往竞选账户上打多少钱都可以了,时代一直是在进步,遮羞布不要了,游说团体的钱也不好赚了。
梅露兰·多拉如果不参与竞选也没关系,法律还是留给这些官员一些空间的。
苏长青可以邀请她到一些消费昂贵的旅游胜地开会,或者参加慈善性质的活动,比如请她打慈善高尔夫球、参加慈善舞会、慈善郊游等各色活动,这些都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借开会之名旅游是可以的,请官员权贵们吃喝玩乐也是可以的,但最后得给慈善机构捐一笔钱,一切就合法了。
不过最好别泡她,至少不能公开泡,一旦有了私人关系,委托办事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甚至可能违法。
苏长青决定从梅露兰·多拉开始,与老美的官员合法搞好关系,别再被使绊。
大家都有炎黄血脉,关系非同小可,游说的费用花自己人身上,不成功也没那么不舒坦。
实在不行还可以让她人情肉偿。
苏长青先对梅露兰·多拉发了些牢骚,他拍的《移动迷宫》充满正能量,却进不了北美市场,米国方面没有表现出自己宣传中的度量,说好的言论自由呢?
梅露兰·多拉笑着开导他:“您今年的这两部作品的题材就很好,思考的是人文价值,对人类的贡献更大,影展开幕后我一定去看《小偷家族》,欢迎吗?”
苏长青不需要她开导,要的就是这句话。
“当然欢迎,其实我也只看过配音不全的半成品,那就一起看吧,”而且顺势多发了一个邀请:“回去后我还请您也看看《入殓师》,这片子我打算参加戛纳影展,之后有意角逐奥斯卡。”
梅露兰·多拉当然明白苏长青的意思,答应了回到中国也看看《入殓师》。
外交官的原则是不急于对任何事表态,她虽然也说加强两国文化合作是分内工作,也相信苏导演作品的质量,但也仅说到这一步就不再深谈。
肯合作就好,《入殓师》没道理再蹈《移动迷宫》覆辙,至于是否能获奖和打开市场得靠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