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融入了华族的大家庭之中。
到了今天,早已经成为了这整个华族文明大家庭的一部分。
从小小的骑兵战士,到城门郎。
从忠诚的禁军侍卫,到归义王。
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几乎都有着胡人的身影。
胡人,已经成为这片土地上,实际意义上的少数民族了。
是这个国家乃至民族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何况,胡人的忠诚可靠是寻常华族人都难以超越甚至替代的。
一般的华族人尚且有私心。
可胡人却没有。
他们可以因为天可汗的一个命令,一直征战到死。
不为别的,只为天可汗保护了他们。
让他们不用再受“白灾”侵袭。
不用再挨饿受冻。
不用再为了抢一口锅而去拼命。
他们住上了有暖气的“帐篷”,用上了精致的家具,吃上了美味的大米饭。
以前拼了命才能抢来的东西,伟大的天可汗陛下每年都赐下来很多,家家户户分到一大堆都还有剩下的。
孩子吃着甜甜的糖果,穿着漂亮的衣衫去城里上学。
老婆也能戴上首饰装扮自己了。
他们自己更是拿到了最好的战马,最锋利的马刀和箭矢,近代还有大炮和步枪。
吃着甜甜的馕饼在草原上驰骋,把那些秃头奴撵得像狗一样跑。
过上了像这样的好日子,他们究竟还能奢求什么?还敢再奢求什么?
自己又能还给天可汗什么?
左右不过一条命罢了。
死了还能进华族的忠烈祠,听说每天都会有人好多好多人去祭拜瞻仰,自己战死了能进去岂不是倍儿有面子?
以前祖祖辈辈死了就丢在草原上,说是和大草原融为一体了。
其实还不是曝尸荒野?
死得比野狗还不如。
自己还能得到一堆人祭拜瞻仰,岂不是祖宗还厉害?
对他们而言,像这样的好日子,全都是伟大的万王之王、天可汗陛下赐予的。
为天和汗战死是一种光荣,能侍奉天和汗的后代更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哥什哈就是这样的想法。
他觉得郡主是天可汗的后代,一定比传说中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还要好看,身份地位更是无比的尊贵。
简直……
简直就是神女一样的存在!
他其实已经疯了,疯狂的信奉着天可汗这个“神明”。
所以当兰图娅找到他,说要让他带着自己和郡主出城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