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国难之祭

作者:萧权秦舒柔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萧权一句话,让在场的世家子弟忽然回过神来,猛地一愣!

十月十七!大魏的国难日!

十五年前的十月十七日,大魏在平定匈奴之乱时,大魏大获全胜,可大魏一支五万大军惨死边疆,举国悲痛,万民同泣。

当年,家家户户为悼念这五万英灵,家家挂白布、烧纸钱。

每年的十月十五,京都内不允许开市、不允许吃荤、不允许打斗、不允许见血。

十五年过去,悲痛冲淡了许多。

许多年轻人对这一日并无概念,特别是在温室里长大的世家子弟,完全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血。

一地的血。

徐达的血。

宋千汶的手一顿,挥向萧权的刀戛然而止。

“你熟读大魏律法,在国难日打斗、见血、杀人,是什么罪名?”

萧权冷冷看着他,大魏律法他读得比宋千汶还熟。古来华夏每个朝代,都有每个朝代独特的规则,例如西汉时期,商人乘车不得穿丝,又如北周时期,女人禁止施粉黛,每个朝代都有每个独特的禁忌。

他一个现代人,想在这个时空风生水起,必然得熟悉朝代的规则,方能避开陷阱和埋伏。

“为什么不提醒我今日是十月十七!我忘了,你们都忘了吗?”

宋千汶转过头,对朱衡等人怒吼道!

国难日若是开市,朝廷将永久收回商牌。

若是打斗,百姓入狱七年,官员入狱十七年!

若是杀人,全家连坐!

在国难日这一天,大魏禁止任何欢聚活动,也明令禁止有任何争端。这一日所有人都应悼念英灵,感恩前人的付出,禁止斗殴见血,这是大魏在提醒万千子民,应如同英灵团结一心,互亲互敬,共同成就一个太平盛世。

但若因为互相斗殴,见了血......

若是见血,若是见血......

今天宋千汶已经犯了打斗和见血的禁忌!

他望着红彤彤的血,他如今无官无爵,要入狱七年!

入狱七年,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已经消逝不说,以后再也无入朝为仕的可能!

何况,若是打斗见了血,必然......斩首示众!

宋千汶都不用坐牢浪费光阴,明天他就会没命!

方才这些世家子弟气势汹汹,聚众斗殴,还召出了昆仑奴。

记得国难日的百姓们,早就急匆匆地去报官了!

朱衡脸色一白,往后一退,当今皇帝正愁抓不到朱家的把柄!若是官府的人来了......

世家子弟们方才嚣张的气焰,像被人泼了盆冰冷的水,一下子便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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