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三章 酒馆的故人

作者:当读者那些年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狗剩看着约翰的背影,憨厚的脸上凶光一闪。

“福爷。你看这家伙。”

“别想,这家伙至少洗劫四五家店铺,那么大的手笔他们至少有七八个人,甚至可能是十几个。他敢来这交易就不怕我们黑吃黑,这笔生意已经赚了,没必要招惹这种亡命徒。狗东西。”阿福说完直接朝着狗剩脸上就是一巴掌。

“是是是,福爷说得对。”

而走出菜市场的约翰则在思考怎么把剩下的二十八根黄金换成现金。

约翰挥手拦下了一辆马车,然后让马夫朝着中心区赶去。

“先生是要去哪?”马夫是个五十多岁的年纪。

看起来还挺善聊天的。

“去中心区随意一边酒馆吧。”约翰思索了一下后说到。

“那就是去,托福酒馆吧。哪里的东西价格友好姑娘漂亮。”马夫热情的说到。

“好吧,就托福酒馆。”约翰也乐的说到。

摸约三十分钟就来到了托福酒馆,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了。从门口看去还是很热闹的。

约翰走进酒馆。

来到吧台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威士忌。

这的酒保的确有不少年轻的姑娘,长得也都还不错。

正喝着酒的约翰被一阵窃窃私语吸引了注意力。

约翰朝着声音源望去,之间几个十六七岁的姑娘正打量着约翰时不时的指点着什么。

看到约翰看向她们更是嬉笑起来。

约翰看了两眼也就没有在看。

但约翰转过头后又愣了一下。

他又朝着那几个年轻的女酒保看去,打量了其中一个几眼后他就起身,朝着这群年轻的姑娘走去。

他走到几人面前,自我介绍了起来。

“我叫约翰.威克。”约翰对着其中一个样貌还算出彩的金发少女说到。

身边的小姐妹见此纷纷笑嘻嘻的走开留下少女一人面对约翰。

“我叫吉娜.贝尔斯。”少女小脸红扑扑的说到。

“你跟我的一位朋友很像。”约翰看着她说到。

这不是搭讪,因为的确有点像。

那家伙是约翰第一次出任警局警长所接到的第一个任务,追捕五年前的逃犯。恩托尔.劳斯里克。

然后有一个可怜的酒鬼死在了约翰面前,他叫罗宾。被步枪击穿了内脏。

他说过他的父亲和妹妹在圣丹尼斯城生活,罗宾自己会时不时的寄点钱过去给他们。

“是吗?你那位朋友叫什么?”吉娜眨了眨眼问道。

“你是不是有一个哥哥?”约翰并未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你怎么知道?”吉娜又眨了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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