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章竹

作者:都广建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别的人,违者杖四十,罚铜锱百枚,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男女欢愉是人之常情,但你都已经成婚了,有主了,人皆有独占心理,还这么做很容易引起流血冲突。当然,你可以拒绝成婚,只要不成婚,那么只要不强迫别人,你想睡多少人都行。不过这样的话,未婚而生的子嗣,抚养权和冠姓权按人族的传统,其母的家族有优先权。而孩子都不是你抚养长大的,也就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你老了病了死了都与之无关....对了,不能强迫任何人,不管是男人强迫女人还是女人强迫男人都不可以,要受腐刑的,父母也要杖三十,子不教,父母之过。”

“辛律第四十条,不可遗弃骨肉,养不起就送到育幼堂,否则全都是犯罪,杖五十,罚铜锱两百枚,若是买卖与人为奴,杖一百,罚两百铜锱。附,都不养了,那么子嗣长大后也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老了病了死了统统与子嗣无关,父母若纠缠不清,杖三十。”

“辛律第十四条,见不义而不勇为者,罚铜锱百枚,见义勇为者,共享不义者之罚金....”

秋季时天黑得早,竹又一天的工作结束时金乌早已归巢酣睡,双月高悬。

竹捧着药汁饮品抿了一口。

北方比南方冷,辛国位于九州的北部,更冷,热水放不了多久就会凉透,而解律者这份工作,对饮水需求很大,因而缓冲营地还安排了一个小童专门为戒律者添水,不过这会都结束工作了,自然不会再添水。

真凉。

在育幼堂养成了饮温水习惯的竹只饮了一口便饮不下去了。

将装水的小陶罐放下,竹拿起案摆着的油灯。

棚子里并不暗,整个棚子四面无墙,只有顶上有一层茅草屋顶,天上挂着的明月又一个比一个明亮,哪怕是夜里也很亮。只是这个年头,一百个人至少九十九个人营养不良,都营养不良了自然不免有夜盲的问题,月华再明碰上夜盲瞎子也很无奈。

整个缓冲营地就找不出几个夜里不瞎的,竹亦在其中。

因着戒律者的身份,营地给竹安排了一盏油灯。

小小的一只带把手的陶碗,碗里浅浅的一层油脂与一根灯芯草捻的灯捻。

竹拿着油灯往篝火台走去。

为了照明也为了驱赶野兽,缓冲营地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处篝火台,台子不高,但入夜后会燃起彻夜的篝火,虽不能照亮所有道路,但至少能让人能辨识方向。

竹借着篝火台火点着油灯,旋即往大门的登记处走去。

从入境处到了缓冲营地也是要登记的,比对人数,有没有半道上失踪或是多出来的,同理,背熟了《辛律》拿着验离开的也要登记。

竹拿着油灯跑得登记处时人还在。

每日人来人往,白天的时候只来得及做简单的登记,根本没空整理,自然只能放到晚上。

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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