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第四十八章辛筝

作者:都广建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露了,太昊琰连夜发动了宫变,弑父杀继母杀弟。一家三口倒也当得上真爱,生前感情要好,身后也一起走。

据说西荒牧死的时候请求食一道最爱的熊掌再死,太昊琰不允,西荒牧为了保存尊严,甚为无奈的选择了自缢。

废嗣君不成反倒被嗣君所杀,西荒牧的惨剧让整个帝国都开了眼界。

国君与嗣君,一个是现在的主人,另一个是以后的主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前者是占据高地的,不管是权力高地还是道德高地。

就好比太昊琰,西荒牧杀她若杀成了,别人最多惋惜两句太昊琰可惜了,但太昊琰反过来杀了西荒牧——弑父背德,简直反了天了。

综上所述,历史上那些被废杀的嗣君碰上个一心一意想搞死自己的国君时都相当无奈,杀也不是,不杀也不是,即便下定决心杀,还不一定干得过。

西荒牧是帝国历史上头一个废嗣君不成反被嗣君所杀的诸侯。

这一遭事后诸侯们对于立嗣君,除非只有一个候选,不然都不会太早立嗣。

不仅仅是避免以后改主意却碰上太昊琰这种类型的子女,也因为诸子相争总好过和自己争,只要搞好制衡,国君的位置也会更加稳固——国君最大的竞争对手从来都是注定会在日后取代自己的孩子。

穷桑伯的选择半是人性,半是汲取教训,他的哥哥就是因为太无能才会离国君之位一步之遥时身死,让诸子相争,正好筛掉废物。

至于和辛筝的婚约,是意外之喜,也正好用来做饵。

没有任何一个国君会高兴自己还没断气,自己的孩子就开始觊觎自己的江山。哪怕心里明白,这是人性,很正常,但仍不愿接受,简单点说就是,我可以做的,但我的孩子不可以。

国君不能接受现实,他的子嗣们自然要兄友弟恭,其乐融融,所有憎恨与厮杀都只能放在暗地里。

婚约订立了三年,穷桑伯的儿子们全都和辛筝只有正常的礼节往来,一个越线的都没有,便是正常的礼节往来也是穷桑伯授意了才敢做,生怕被穷桑伯误会自己野心勃勃。

辛筝估计,肯定有人忍不住腹诽穷桑伯为何不干脆自己上。

穷桑伯,辛筝估摸着他是想过自己娶的,但现实条件不允许。

穷桑伯是大国公子,他的妻是大氏族的女儿,他的妾是小国的少君。

除非他纳辛筝为妾,不然就得干掉所有妻妾子女才能满足合婚的条件——宗法与帝国刑律都规定只有不曾娶婚者与虽娶婚,但配偶已逝,且膝下并无嫡嗣或嫡嗣已夭折者方可合婚。

历史上为了合婚,让配偶病逝,让嫡嗣夭折的人很多,但穷桑伯的子女大多成年了,全部意外的难度太高。

纳辛筝为妾?

世界如此美好,生命如此珍贵,穷桑伯还想燃烧五百年,没打算给儿女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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