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里,猴群的首领会占有族群里所有能生育的母猴,新首领上任后第一件事便是杀死前任所有的幼崽,提前结束母猴的哺乳期,哺乳期不结束,母猴是不会生育的。
自然界的动物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习性,人族亦不例外。
贵族的幼崽会安排乳母而非母乳喂养便是为了缩短哺乳期好尽快生下一胎。
辛筝点头。“所以,文明越是发展,人就会过得越好。”
青婧也点头。
辛筝道:“我想请你想象一下一百年后,一千年后,一万年后文明后发展成什么模样,人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再写成诗,我要让人将这首诗传唱至每一个有智慧生物的地方。”
青婧茫然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我从无名的身上发现了忠诚与坚忍之美德的本质,”
青婧静静的看着辛筝。
辛筝继续道:“防风氏不可能让自家帝子重用一个有异心的奴隶,无名既然能成为防风阳生身边举足轻重的存在,必然已证明过她的忠诚,让所有人都相信,她绝对不会背叛阳生。但她不顾生死也要让王侯贵族最大的敌人盗趾入土为安,这本身已是对阳生最大的背叛。”
盗趾和阳生的身份注定他们生下来就是敌人,做为一个奴隶,为主人的敌人如此付出,忠心莫不是被狗吃了?
辛筝:“盗趾何来如此魅力竟能吸引这么多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能力的奴隶背叛?我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然后就想到了为何,不是盗趾有魅力,而是他的存在让无数的无名们看到了光。无名们追寻的不是盗趾,而是盗趾所代表的光。”
青婧道:“显而易见的事。”
辛筝笑问:“那为何以前忠诚的做主人的狗呢?”
青婧想了想,说:“在盗趾之前,奴隶造反虽与野草一般一茬一茬的往外冒,但不管冒出多少茬最终都会被帝国轻松的烧掉。唯有盗趾,他打到了蒲阪,围城十月,城中易子而食,析骨而炊,贵族们所有被锦衣华服与高贵气度所遮掩的真面目统统暴露了出来,帝国所有的骄傲与尊严被踩在了奴隶的脚下,贵族身上血统的神圣性外衣也被撕掉了大半。”
锦衣华服与出色的妆容可以将姿色平庸之人装饰成倾城佳人,令见着心动,憧憬,但佳人把华服与精致妆容给卸了....哪怕佳人的真面目不是丑八怪,所有人都是如此,但前后过于强烈鲜明的对比也不可避免的令人作呕。
辛筝点头。“忠诚只是因为看不到别的选择,当有了另外的选择,忠诚也就相对了,而相对的忠诚等于绝对的不忠诚。我踅摸着,奴隶是如此,那天下的豚犬,阿不,是氓庶呢?他们又为何忠诚,为何坚忍?
贵族制度保障了哪怕是一头豚,只要投胎技术好就能靠吸豚犬,错了,是吸氓庶的血不劳而得食,锦衣玉食高风亮节一生,氓庶真的喜欢吗?没有人天生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