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第五章老巫

作者:都广建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有两盏浊酒。

老巫保守估算,公事毕,一百斤粮食也该没了。

公田里的收成?

庶农有耕作的义务,没有所有权,不论是土地还是收成都不属于庶农,哪怕那是庶农自己种植的。

天气更加暖和后还得采桑养蚕,蚕吐出的丝织成的是丝绸,而丝衣是贵族的特权,非贵族也能穿,但穿错衣服是要杀头的,不怕杀头尽管随心所欲的穿。由此可想而知,蚕养得再好,收获也不是自己的,本来也不是,这是劳役之一。

割芦苇、织麻、染丝、田猎、摘果、酿酒、修筑宫室城墙、窖冰、打扫谷场、忙碌贵人的宴席....

小童数到最后发现自己的手指头不够用了,加上脚趾才够,而这些劳役还只是合理范围内的,不合理范围的还有不少,比如私田。

随着农耕的发展,贵人们除了名义上的封地辖地,实际上还有大量的私田,所谓私田便是私底下开垦的田地,属于不合法的财产,不过当所有人都这么干时,不合法也合法了。

开垦私田是需要人手的,贵人们自然不可能自己动手,那么谁来开垦私田?

答曰:奴隶和庶农。

奴隶是贵人的财产,怎么使唤都可以,但庶农凭什么要为贵人耕作公田以外的田地?

再答:吾贵汝贱。

直白点便是氓庶供养贵人是天经地义的事,贵人让氓庶干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

小童颇为好奇的问:“为什么没人想屠了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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