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第十八章明月

作者:都广建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是很常见的情况。

兕子的文书并不能让商队避免盘剥,但至少不会盘剥得太厉害,并且只要不是和辛国有仇,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阻挠,很容易被辛国当成转移国中矛盾的对像。

夷彭想了想,问兕子:“你可介意粮商送粮时夹带别的货物?”

“只要他们为辛国带来的粮食足够多,随便他们夹带什么。”兕子回答。

夷彭心里顿时就有数了,

第二件事是关于育幼院的。

本来只是用来收养失去父母和被父母给遗弃(完全可以当父母死了)的孤儿,不过,俗话说凡事开头难,兕子却觉得不然,分明是越往后越难。

最早的时候也没多少孤儿,而且都很小,随便喂点羊乳什么的就可以了,但随着小孩长大,显然不可能只喂点羊乳就行了,但终究是小孩,也吃不了多少。

只是,一个孩童吃不了多少,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个呢?

一对人族夫妻,身体没毛病的话,一辈子至少能生二十个孩子。

显而易见,莫说氓庶,便是贵族也大多养不起这么多孩子,除非是最拔尖的贵族,比如国君或是能与国君叫板的这类,不然贵族一般都会控制自己子嗣的数量,少则一两个,多则三四个,仅限于合法子嗣,私生子等同于奴隶,养起来成本很低,倒是无所谓多少。

因而贵族中,合法子嗣的数量也往往代表着身份地位(仅限于男性贵族,女性贵族除非自己无法做主,否则能生两个绝不生三个,能生一个绝不生两个,不生的倒是没有)。

氓庶生育的孩子,很多时候不比王侯差,但王侯是养得起所以随便生,氓庶是买不起避子汤,一碗避子汤的钱可以让全家饱食一顿了,而夜晚除了造人也没别的事可做,孩子没法不多。

孩子生得多,又养不起该怎么办?

各地有各地的风俗。

冀州的风俗是通过溺杀女婴来控制人口。

兖州的风俗是所有孩子里只留下身体最强健最有希望成活的,然后将身体脆弱或相对不够强健的卖为奴隶,卖不掉的话就扔掉,这些被扔掉的孩子,一般都会被沦为同类的口中食。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有心狠点不想便宜别人的则是将卖不掉的孩子下锅炖肉羹全家打一顿牙祭。相对来说,自己吃不下,和别人换了孩子再打一顿牙祭反倒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育幼院这些年捡的孩子一年比一年多,去岁的大火后育幼院的弃儿数量更是暴增。

育幼院搞了这么多年,收养的孩子多了,糟心事也多,养不起时把孩子给扔了,后来发现孩子被育幼院捡了还活着的又找来的也不少。

一类是想讹点钱,怎么能一点钱都不给就抢走别人的孩子?太不讲理了。

兕子为了表示对方没冤枉自己,非常不讲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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