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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告诉她,立体农业比让辛原牧草增产两倍,比完全改变海带的习性让海带变成热带作物更棘手。
辛筝一针见血的问:“你不想当大荒所有物种的王,让大荒所有物种和所有资源助你进化全知妖了?”
“....我会思考怎么做到,但不保证短时间内做到。”
辛筝摆了摆手。“我虽然没有你的妖孽天赋,但跟你学了那么多年,最基本的常识还是懂的,莫说短时间了,你能不能在我有生之年想到办法都是问题。我只希望你能将这个问题放在心上,时时思考,来日做到了,莫忘了到我坟前告诉我这个好消息。”
青婧默。
虽然在船上晃了两个多月,但不同于辛筝那些下了地恨不能全天躺在平稳的床上的下属,辛筝自身精力格外的充沛。
没办法,船上的时候每天一半时间睡觉一半时间还是躺床上看太昊琰的公文,肉都长了好七八斤,再不走走,辛筝怕自己骨头都要生锈了。
青婧用一种佩服的眼神看着辛筝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精力充沛的走遍了小城的每一个角落,并且和城中三四千龙伯,每一个都有过一番甚至多番交谈。
青婧也没问辛筝究竟获得了多少情报,而是准备坐船离开翡翠城前往陵光半岛的前一天带辛筝去看了龙伯的蚕房,看了一天的蚕吐丝。
辛筝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在没见过没读过相关读物的时候对一样事物发表意见了。
丝绸是非常珍贵的衣服料子,辛筝的逻辑一直都是物以稀为贵,一种东西如果贵,不一定它真的有多好,只是因为它太稀有罢了。
丝绸便是。
丝绸衣服好看是好看,稀有也是真稀有,但一过水就褪色,而且保存还各种讲究,根本穿不了几次。
不过贵族有钱,任性,衣服只穿一次也不是稀奇事,丝绸要不精贵,他们还未必会穿。
辛筝没钱,只有一两身丝衣,只在一些必须穿的正式场合才穿出来避免无谓的麻烦,寻常时穿的都是葛麻。
也因为丝衣的珍贵,她一直是因为蚕吐丝太少,没有足够的丝织布,不如每个贵族都想穿丝衣炫耀,需求推动发展,没道理丝绸会那么少。
然而,现实告诉她。
蚕的吐丝量一点都不小,限制丝绸生产的是缫丝。
缫丝的技术一直都有发展,从最早的沸水煮蚕茧,徒手抽丝到将蚕茧牵引出丝绪,把丝绕到框架上形成丝绞,再到缎丝,如今最好的技术是手摇纺车技术,但只在宁州小范围的使用,不过最好最赚钱的技术最终都是要献给上位者以分润利益的。
做为一位将玉宫所有藏书都给看过的前巫子,青婧自然见过手摇纺车的图纸,随手将别人拼命藏着不外传的技术送人了,还是送给异族。
然而,即便是元洲已知的最先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