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 第十八章朔

作者:都广建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不论是什么社会,对残疾的歧视是共通的。

羽族内部分为有翼民与无翼民,各个种族的文明早期都有将先天残疾畸形视作不祥之兆,处死残疾婴孩的传统,羽族也不例外,无翼民一经发现就会处死。但后来可能是文明发展了起来,物质相对不那么匮乏,且无翼民也能够成为劳动力,最重要的是在有能力养活幼崽的前提下,哪怕幼崽是个残疾,大部分父母都会抗拒处死自己的幼崽。

处死无翼民的传统最终在羽族第一王朝的王政时代被明令禁止。

因为无翼民是畸形残疾,做为对残疾人的怜爱,无翼民不用参军。

那位羽皇可能是出于好心颁布这样的慈善政令,但权力与责任是相互的,享有不参军特权的同时,无翼民也失去了争夺权力的资格。

发展到如今的结果便是无翼民不能加入军队也不能成为行政官员,继承家业方面,除非没有扯的直系,并且五代以内的旁系都没有一个有翼民,否则无翼民不能从亲生父母那里继承任何财产。

无翼民会高兴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最开始时可能真的感激过,后来则只剩下了恨。

第一王朝元老院时代,无翼民曾经发起过叛乱。

奈何无翼民的数量太少了,无法抗衡人口是自身数百倍的有翼民,叛乱以失败告终。

不过叛乱也不是什么效果都没有,羽族修改了继承法,无翼民可以继承父母一成的财产,仍旧不能参军不能参政。

修改继承法的同时羽族也在法律中强调了有翼民的权力与地位,只要有翼,那就是健全羽民,受到羽族的保护。

羽族与人族的混血种可能长翅膀也可能不长翅膀,有翅膀的概率还挺高的。

至此为止,也不是完全没有解决办法,就算混血种有长翅膀的,也会因为它们比无翼民更稀少的数量无法产生影响,压得下去。

然而,无翼民再次带来了转折。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