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要是晚上也开庭该多好啊

作者:霖沛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小了一圈,总体来说性价比不高!

但是今天早上他要直接去房山法院开庭,吃不到便宜的馄饨,只能“奢侈”一回了!说的好听点王川这叫节俭,会过日子,说的不好听点就是穷!

草草的吃了早饭,在帝都的地铁还没有挤满上班族之前,他冲进了地铁站,踏上了去房山法院的地铁。

早上八点半,房山法院的门前已经站了不少人。有条件的坐在车里等着法院开门。

王川和郑毅无疑属于贫穷一族,没有车,只得在路边站着,身上实在太冷了,就跺跺脚,向手上哈口气,搓一搓。

八点五十五分,法院的大门开了,门口的安检通道站着三名法警,众人排队进入。

安检的过程比十多年后地铁口的安检要严很多,但比飞机场的安检要低一个档次。当然律师有特别待遇,可以不用安检直接进入。

跟着书记员来到法庭后,王川和郑毅坐上了原告席。法庭内温暖如春,让王川产生了一种错觉,要是晚上也开庭该多好啊,最好能开一宿。

如果上面坐着的男性胖法官知道王川如此想,估计掐死他的心都有。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高大,年月六十来岁的老者,穿着西服打着领带走了进来。在他身后是一位年轻的女律师,一脸的稚嫩,看起来也就刚执业的样子。

郑毅侧头低声道:“这个女律师应该是王女士为她丈夫赵先生找的。”

果不其然,在法官核查众人身份及委托手续时,证明了郑毅的猜测。

走完了前面的程序后,胖法官看向原告道:“原告,你们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与起诉状有差异吗?”

“没有。”王川道:我们请求法院判定二被告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请求被告云琳返还二十七万八千六百元。”

“被告云琳答辩。”胖法官看向老律师和女律师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首先,被告云女士与原告不认识,也不知道被告赵先生已经结婚。在与被告赵先生确定恋爱关系后,被告赵先生一直隐瞒已经结婚的事实,欺骗被告云女士的感情,云女士也是受害者。

其次,被告赵先生支付给云女士的款项,是赵先生给云女士的生活费,之前两人曾在一起共同生活,购置家电,支付房租,日常生活都需要费用。赵先生支付的款项一部分用于了上述费用,约六万八千元。

赵先生已婚的事实败露后,为了弥补对云女士造成的伤害,又向被告云女士支付了二十万元作为补偿款。

最后,在赵先生赠给云女士的款项中,有些是在特定日子支付的,比如一三一四,五二零等,该等费用具有特殊意义,不应返还。

综上,被告云女士作为受害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老律师答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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