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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兄,大家都是高门子弟,何必这么庸俗,我哪儿需要你这份钱,不过要是你能帮着带一批货,去吴郡那边宣传一下的话……”
“明白,放心交给我。”朱明启突然有点后悔来找他了,怎么就一点文人风骨都不讲的?
“好!就喜欢你这种痛快人!其实令妹的事情,不难解决。”
王凝之坐直了身子,放下手里的茶杯,“解铃还须系铃人,她现在为了祝英台,大概是可以上刀山下火海的,那当然也能忍痛离开。”
“只要她能明白,自己留在山上,会影响到祝英台的学业,干扰他实现心中抱负,自然就会离开。”
“当然了,不妨美化一下流程,让这个事情看起来更感人一些,比如,你可以旁敲侧击地让朱明芳了解到,如果自己愿意为了心中所爱,而忍痛相离,那么祝英台绝对会相当感动的,比如说会定期给她送封信之类的。”
“我想,令妹应该会答应下来吧。”
送走了急匆匆离开的朱明启,王凝之盘算着吴郡那边的生意路线,心情大好。
看得出来,朱明启是真的急了,短短几天时间里,就和祝英台相互配合,让朱明芳在痛哭一场,留下了几滴少女的眼泪之后,答应了离开。
于是,在这个令人伤心的秋日里,年纪轻轻的朱家大小姐,朱明芳同志,终于为了爱情而离开了书院。
“道理我都懂,每个月给她去一封信,这是什么意思?”墙头上,祝英台鼓着脸,自从知道了这个计划是王凝之所出,她就开始了。
“你可以不写,反正到时候有麻烦的,又不是我。”
“王凝之,你太卑鄙了。过两天秋猎,我绝对不会帮你的,到时候看马文才怎么修理你!”
“拭目以待。”
……
秋猎之日越近,书院里,弟子们就越兴奋。
不论是真的假的,反正每个人,都在抓紧一切机会,吹嘘自己的打猎事迹。
食堂里,吃顿饭的功夫,就能听见王蓝田在第数不清多少次地讲述着,自己曾经在吴兴郡的山上,一箭射穿了两只野兔的故事。
虽然大家的打猎行动都比较文雅,毕竟都是些士子们,打猎也是很讲究形象的。
但是这些对荀巨伯来说,那都是不存在的,大嗓门的荀巨伯,完全没有注意到其他人鄙夷的眼神,讲述着自己在追击野鸡的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然后凭借巨大的身躯,活活把猎物给压死的故事。
甚至连秦金生这个狗腿子一号,都忍不住絮絮叨叨着自己也是颇有些打猎心得的。
每次听到这些,坐在角落里的马文才,都是一声冷笑,微微摇头。
马文才的行程,几乎是三点一线了。
课堂,马厩,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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