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交叉询问

作者:叶一滴水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 除了通过这种方式来动摇检方提供的证据,其他也没有什么好的方法了。

到了二审,就没有公诉人的说法了,一审是公诉,二审检察院人员出庭,那是履行法律监督,并不是为了要公诉被告人。

因此省检察院的到庭人员就被称为出庭检察员。

不过,辩护人依然叫辩护人,他们的职责还是为了秦守进行辩护。

孟浪来到法庭后,过了一会儿,秦守就被带到了法庭上。

此时的秦守早已没有了上次的乖张不羁,被押上法庭时,只见他精神萎靡,垂头耷脑,没了精气神。

看到他这个样子,孟浪心想,如果今天秦守当场认罪的话,省高院会改判吗?而如果改判的话,极有可能判死缓,而只要是死缓,那就是能保住命了。

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孙小宁的父母又受不了了,他们要的是秦守必须要死,以告慰孙小宁的在天之灵。

孟浪感到自己压力很大,因为秦守万一认罪,只要省高院的法官心一软,秦守就死不成了。

而钱永会还一定会在年龄上大做文章,以证明秦守不是成年人,最大限度地为秦守争取不死的结果。

鹿死谁手,还一时难以确定。

省高院的法官坐上审判席后,庭审开始了。

先由辩护人宣读上诉书,与一审正好反过来了。

钱永会就代表秦守宣读了上诉书,主要理由有三个,一是,秦守不构成抢奸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是,秦守是未成年人,一审认定秦守是成年人,认定事实错误,三是一审判决过重,即使秦守是成年人,也不能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钱永会宣读完上诉书后,法官便问钱永会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或者对一审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钱永会就说有,他将提交两份证人证言,证明秦守的年龄不到十八周岁,一审认定秦守满十八周岁,认定错了。

钱永会把两份证人证言提交了上去,出庭检察员看了看证人证言就提出,这两份证人证言不是合法证据,律师取的证据没有法律效力。

钱永会就反驳说,律师也有取证的权利,不能说律师取的证就不是合法证据。

出庭检察员作为法律的监督者,其实他现在要做的是,维护一审的判决,如果他不维护一审的判决,那就说明一审检察院起诉错了,因而他此时是站在一审法院的立场上维护一审判决的。

因而他就对证人证言的合法提出了质疑。

法官听了,就要求钱永会提交的证人证言,让他们本人亲自出庭,接受询问,以证明他们所说的是事实。

钱永会事先已经与法院沟通好了,愿意让他们出庭作证,因而在出庭检察员提出异议之后,钱永会就让两名证人来到法庭。

先由一位证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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