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为意,又仿佛喜闻乐见。
老曹先汉帝一步入城,已然大逆不道,可这已不是第一次,谁又会在乎。
京城百姓知道得胜而归,早已夹道欢迎,手里还挥舞着曹字小旗,听说是儒商商会的小玩意,但一经推出就销售一空,在这方面老曹也不得不承认,曹昂不仅自己是买卖经,商会里蹲着的也无不是买卖经,盯着这点热度也能捞一把,大赚特赚,若他们没钱那才是真没天理。
老曹入城走入百姓留出的官道上,心情无比欢喜,这一战奠定了天下局势,也赢得了百姓拥护,自然的嘛,老子威望比天高。
可是当他朝百姓挥手的时候没人理,这什么意思?
他黑着脸扫过,百姓无视他,翘脚朝后望,他们等的不是自己。
那他们要迎接的是谁?
答案很快揭晓。
当曹昂纵马而来的时候,满城百姓挥动起手中旗,发出排山倒海的欢呼。
他们等得是曹昂,那个战无不胜的军神,那个兴也苦亡也苦的诗人,那个心里装着百姓的贵人,那个敢为百姓出头的大公子!
狂热的目光,如潮的呼声,儿子的声望竟如日中天至此,老曹第一次感受到威胁,小心眼的他咬牙道:“犬子岂敢比为父强。”
这时曹丕上前,禀报粮食的研究进度进入瓶颈,需要兄长这样的天才相助,老曹大手一挥,让曹昂滚去军屯大营,那才是狼崽子该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