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三个还真是一个样子,一个被我五马分尸,皇上被我那一掌也打的不轻,你又来?
刘相,何必如此,你家皇子已经死了,又不知疼痛,你又何必多此一举,不过今日我还算高兴,姑且就留你一命吧!”
阿史那说完便一个挥手,准备离开,随即又停下脚步。
“今日我高兴,晚上还请刘相安排歌舞,我要大肆庆祝一番,哈哈哈!”
阿史那心下确实高兴,本想一举拿下朝歌,这样一来,自己就真的无所畏惧,谁知被凌霄的尉迟那个老狐狸摆上一道。
若不是这六年征战,人困马乏,一同前来讨伐朝歌的群王将相,也都各怀心思,实在不能再于凌霄一站,如若不然,打下凌霄也未可知。
现在这个结果,自己也算满意,朝歌太子不过十五岁,身体恢复了也只得一半,不足为惧,而皇帝有一个不敢明说的私生子,也自立为王,臣服于自己脚下,更是草包一个。
而皇上的身体也掌握在自己手里,朝歌也仅存这一方城池,就是再给朝歌二十年,还不是任自己拿捏的一只蚂蚁。
“父汗,明日我们就要回去吗?”
阿史那?吉日问道。
“怎么?”
阿史那心下了然,故作不知的问道。
“我想……”
“那你明天在这里选一天,后天跟上队伍即可。”
“谢父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