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只有寥寥几页,但究竟是水妖从其他地方听来,还是某个人写了,被水妖抢走。
不得而知。
不过这本残书对陆罄竹而言,并没有太多帮助。之所以不打算顺手丢了,就是为了避免,再酝酿一桩绿水村的祸事。
离了马车,入了城道。
很快就找到一家客栈落脚。
“店家,可有火盆吗?”
“有有有!”
因为是气度不凡的老头,店家显得分外客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他误会成,微服私访的大人物了。
借了火盆,直接把那册子烧掉。
陆罄竹抽抽鼻子,敞开窗口任由这臭味跑出去。
……
县城有告示。
求能人异士,除妖抓鬼,赏钱五十两银子。
这价格合适吗?
陆罄竹不知道,但凑热闹的人有不少,吵吵嚷嚷的。告示没必要揭下来,如果真自觉有能耐,就去衙门报道,
陆罄竹觉得可以赚点路费,毕竟虽说藏书馆的退休金不少,但,真金白银总有花光的那天,日子还长着呢,多备一点银子没坏处。
衙门地小,也不威严。
接见陆罄竹的是一位叫张三的捕头。
“你是第三个了,老先生可是真有能耐?”
“哈哈,老骨头一把,就算死了,也就死了吧。”
张三打量一眼面前,气度不凡的老头,作为捕快的头头,张三在这县城怎么说也算个人物,而自从那事生出来,就有了两个人来,一个伏魔大帝,一个镇妖天尊,名字那叫一个响亮啊。
然后,伏魔大帝脑袋搬家,镇妖天尊没了下半个身子。
全死了!
今儿个第三个,还是个老头。
张三没有想劝一劝的意思,毕竟就算死了,跟他也没啥关系,这事纯粹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那行,您可是打算准备一番?吃点喝点?”
那伏魔大帝镇妖天尊,就是这么干的。一个食神一个酒仙,胃口都很了不得,可惜是酒囊饭袋不中用。
“不用,事情解决,才能吃得安稳,现在就走吧!”
“成,您觉得齐全就好。”
事,发生的早,一个月了。
那是县城一粮铺老板家,老板姓周,也算是这县城的名人,毕竟周老板家的粮铺代代相传,价钱很低,甚至偶尔还免费给那些没钱的人施舍,自然能赚个不错的好名声。
可真就应了那一句。
“好人不长命!”
不偷不抢老实本分的周老板店里,遭了麻烦。
一个月前,店内的帮工小陈,被发现死在了米堆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