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以我为判

作者:山猫大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虎一头,人话倒是学的不错,走吧。”

正如那四少侠,虎妖叼起瓶子,便急忙狂奔而去,不一会儿,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想来估计是跑去他山吧。

为什么不杀虎妖,可是他有所图谋?

自然不是。

只是陆罄竹突然想起来一个概念。

人道主义杀生。

虎妖吃人害人,也让人悲苦,这是罪过。可这罪过跟人吃鸡鸭,没啥区别。跟那水妖害人,区别很大,水妖吃人不多,可害人不少。

贬人尊严,罪过更大。

当然,根本而言,无论是虎妖水妖,都是罪应当诛。

但陆罄竹就是只杀水妖,却放虎妖,因为他觉得虎妖的罪,符合天理。以人而言,陆罄竹肯定做的不对。

甚至该说奇怪,你一个大活人,不冲着人的一方考虑问题,反而吃里扒外,你怕不是脑子有坑。

陆罄竹笑笑,枉活二世,不做点怪事,他还不如死了算求。

这便是陆罄竹的第二个人生信条,不问天,不问地,不求人,只以自己为基准,无论善恶道德,错误正确。

但,也肯定是周掌柜一事,刺激的他忍不住发了善心。

毕竟,妖能有情,人也无情哉…

……

一路往东,过三座山后,才见到一座县城。

大齐国地广人稀,想要寻人踪可真不容易。

那县城颇大,也有高墙,甚至能瞧着箭楼,不过楼口空空。

“看来还有故事呢…”

入城自然也不需要通关文牒,自大门只见到一个杵着长枪打瞌睡的守卫,这日子确实过的舒坦,

城中喧嚣热闹,人影灼灼,多有车马。

也见雕梁画栋,也见青板铺平。

“不错,有前途!”

陆罄竹背着手,晃晃悠悠乱转,此城唤曰竹取县,距离府都已经是远山他乡处。连带着民俗气氛,都有了不同之处。

从府都往外走,途径也有一村一县。

可都是沉闷死气之地。

看不到太多生气,

而这竹取县却不同,用水火之说来作比较,那此刻,他正站在水线边缘,沐浴烛火。

莫不成,竹取县其名,是这个意思?

胡思乱想,陆罄竹晃进一家葫芦店,还真是天下无奇不有,无所不成生意。

店老板是个懒人,抬着眼皮瞥一眼,也就罢了。一句招呼都没有,不愧是能开葫芦店的,这店与其说是生意,倒更像是个人的兴趣吧。

瞧瞧这大大小小的葫芦,圆润各有滋味,颜色也有区分。

便是那葫芦娃中的爷爷,到了这里,估计也得欢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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