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那声,这赚钱之后,果然感情更加丰富了。吴青山捏着那壶酒,思索着该去哪儿品一品,这贵的不得了的佳酿呢?
这俗话说得好
“好马配英雄!”
这好酒,也不能随便找个窝囊地灌进嘴里,那哪里是品酒,分明是灌水。便是那畜生骡子,也不带这么喝的。
找来找去,远了一颗老树。
“树兄,见你也有百年龄,今儿个,我敬你一杯!干!”
一壶老酒,一半敬树,一半敬江,一半自饮。
“嚯!确实是痛快啊,这银子,花的不亏!”
风吹树摆,似乎也在欢笑着。
“痛快,痛快啊!”
……
“哎呦,这下子怕不是得饿好几个月了…”
孙思瑶望着眼前的大箱子,里面装的,全都是酒水,这州府的佳酿,除了那馋水间的“千金裘”,还有哪家敢称第一呢?
酒确实是好酒,就算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尘,一饮一啄,也该赞叹一句。
可,价格也是真的贵,
小小一壶,三两银子。
寻常人家根本喝不起,他这个偏门的公子哥,照样也难消费,毕竟有这银子,跑去酒楼大吃一顿,他不香吗?
不过,虽然很心疼,但这是必要的花销,他亲自跑去馋水间,买了足足二十四壶。
这般置办,是为了报恩。
他也考虑过,要不要送点更实在的东西,比如一只烤全羊啥的…可,后来又想,那太过于俗气了,如恩人那样的存在,肯定不屑于。
想来想去,只能从书中故事找结论,
说大齐曾经,有一位剑仙做客,自号太白。
便,好饮一壶!
仙人如此,那恩人,应该也会喜欢吧?
孙思瑶并不确定,但,他必须做出抉择,然后,心疼了半宿。睡的不安稳。
等到天高大亮,便结着队伍乘上船。
为表诚意,他这个报恩的正主,肯定不能落下队伍,大船沿江走,实在是他害怕再被人逮住尾巴,杀个片甲不留。
那何止是凄惨,简直是惨不忍睹。
若不是恩人,他今时今刻,估计都被消化成一抔黄土了,还是水路最好,乘船速度也快,这将近千里的路途,虽然也花费了好长的时间,但比之走陆路,还是要快许多的。
停在一处野港口后。
随行的管家便指挥着卸货。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孙思瑶可是连家中的这位吴管家都请来了,吴管家可不简单,号称武学大师,一手拳法年轻时,打遍江北无敌手,如今过了轻狂少年,气息内敛,却更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