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毕竟半夜三更由一个陌生人搀扶着回家,在大路上还有点安全感。但是,就要花多起码一倍时间,大约二十分钟左右。
一是走捷径;穿过一个小公园,十分钟左右便可以到达;但这个时间,不要说公园,就连大街上也好像死城般,走了这一段路,也没有见到一个路人。而且,公园的灯光又昏暗,一旦这个人发难,我岂不是任人鱼肉?
一时间,内心就如十五只吊桶,七上八落!
究竟韵芝应该选那一条路回家?
故事的发展又会有一个什么的结局?
各位看倌认为如何?
a、走大路?
b、走捷径?
经过一轮心理交战之后,我还是决定走大街;虽然路程是长了一倍,但毕竟没有勇气跟一个陌生的男子,半夜三更去走一条阴暗的小径;万一对方以为我有意选一条僻静的路,是什么暗示的话,就不堪设想了!
下定决心后,我在司机的搀扶下,冒着毛毛细雨,沿大街向我家缓缓进发。
走了不到五分钟,我薄薄的上衣跟迷你裙已经有些湿了;而且,愈来愈紧贴着我的身体,看起来简直就是玲珑浮突!我注意到那个司机的眼光,由开始时候的偷偷窥视,渐渐变为明目张胆,目不转睛地看着雨点悄悄打落在我已然发硬的乳头!
这刻,我感觉到他的手亦开始有点不安份起来;原本扶在我左腰的手,正在一步步向上挪移,到达我左乳的侧面,直接贴在我的肌肤上,手指还一点点往上衣内爬,只差不到一公分就会碰到我的乳豆!随着我走路时一拐一拐的动作,他的手指在我那充满弹性的乳房上,一按一放的在试探玩弄着。
另外的一只手也不曾闲着,直接闯入我迷你裙上开着叉的位置,不断轻轻地来回扫弄着我接近耻丘的部份;有几次甚至用指尖,在我那丁字裤中央已经湿漉漉的位置上拂过!若非我咬着下唇苦忍,恐怕已经叫出声来了!
奈何我的脚现在根本就完全用不上力,要走也走不了,真可说是肉在砧板上;唯有低着头,红着脸,哑忍着任由他轻薄,只望他不会太过份;这亦正是我选择走大街的原因!如果我选择走那条阴暗的小径,相信所受到的骚扰,要远比现在为激烈;搞不好会给拖到死角,大肆非礼,甚至强暴也未可料!
幸好,一路上只有三数个在雨中急步赶路的路人;单靠昏暗的灯光,根本就很难发现我现在的窘态。只好希望快快走过这段路,回到家里,结束这一埸恶梦!
谁知,还正暗自兴幸之际,迎面却走来五六个十四五岁的小男生;他们一面走,一面在抛接着一颗蓝球嬉戏,完全没有在意这小小的雨丝,和身上不知是被雨水,还是他们自己的汗水沾湿了的球衣!
原本四周微弱的光线,只要不是细加留意,根本就不可能察觉到我正在半裸着在大街上,给人玩弄着身体的这一个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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