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把女儿许配给那样一个不成器的家伙,实在是迫不得已。
道理很简单,别看吴兴沈氏是近几十年来才真正兴起的南方世族门阀,可根在余杭一带的吴兴沈氏,却几乎垄断了江浙一带的丝绸生意。
对于销路极好,效益极佳的丝绸生意,荥阳郑氏也是很感兴趣的,正有意跟吴兴沈氏合作,利用自家的地域优势及河运优势,和沈氏合作把丝绸生意大肆做到一河之隔的北华去。
说白了,这是一场利益联谊。
相比家族利益,女儿的个人幸福也就不算什么了,而且在他看来,郡守家浪荡子贪玩是贪玩了一点,但还不至于一无是处,最起码随着郡守在官位上的步步高升,其在沈氏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重要,一旦郑氏和沈氏达成合作,沈氏在豫州的代言人,十有八九就是这位浪荡子。
这才是原因。
因此,不管女儿乐不乐意,这人是必须嫁的,就算跑了,跑到天涯海角也得追回来。
于是乎,在安排好家中事务后,郑温亲自出动了,一艘快船把他送到了豫州城。
而他抵达之时,郑经正伙同宋财等数名士子,离开了翰墨轩,准备以郑三变的名义,前往醉香楼蹭吃蹭喝蹭睡还挣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