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成功之后的三年时间里,两位导演都在和电影公司打官司,争夺续集拍摄的版权,因为当初“女巫布莱尔”无人问津,两位导演好不容易找到了愿意发行的公司,于是把所有版权都打包卖给了对方。
2000年上映的“女巫布莱尔2”,和两位导演一点关系都没有。
两位导演为了争取自己的创作权,足足耗费了三年,官司倒是赢了,但时间也浪费了,等待他们做好准备拍摄电影的时候,世界却已经是另外一番模样。
他们想要拍摄喜剧,但愿意投资的公司都坚持他们继续拍摄恐怖电影,数次合作谈判全部谈崩之后,两位导演分道扬镳,自起炉灶,但他们后来拍摄的电影都没有能够引起任何注意,转眼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名利场里。
当年登上“时代周刊”封面的风光,只是过眼云烟,如同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