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十、撞破

作者:凋谢的提阿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就这样吧,那一只够大了,应该也够了。我们先回去……”

“嗯!”苏小景点点头,自然不会反对。

不过走到路上的时候,她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我,我先去趟洗手间!”

李程浩愣了一下,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

然后想了想,他也趁着这个时间去一下好了,不然等一下半途又想,反倒耽搁人时间。

等到稍微解决了问题,他出来洗手,突然却听到旁边传来声音,似乎是有人在聊天,不对,是打电话,而声音,分明是那苏小景的。

“……对不起,这次是我不好了,要不然……要不然我们就找个机会,公布了吧?”

李程浩听到这里,心头一动。

公布,公布什么?

联想到电话那头的人很可能是和她关系紧密的朋友,难道是,恋爱了?

不过这种事情,不跟背后公司、经纪人什么的商量一下,真的好么?

李程浩并不支持那种完全把艺人当成商品、物化的说话,艺人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权。

什么商品、物品的,想想自己被这样看的时候,自己是什么感觉?

还有人喜欢说明星卖人设之类地,就是自己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产品了,这种说法其实挺扯淡的。

与其说是明星自己想包装,倒不如说是背后公司们在作祟。

当然也不是说有什么事情都抛给资本家就对了,毕竟有时候这也是属于自己的一种选择,只不过有时候也未必就是主动地选择,毕竟不是每个人天生下来就有选择权的不是么?

“那你说我要怎么样?这种事情我也不能做主,我也是听公司的。我都跟你保证过了……”苏小景这时的声音听起来已经带有一丝哭腔了,看来确实很难受。

夹在公司和男朋友中间,让人很难做。

不过李程浩谈不上同情,他现在还是那种路人的心态,就那种“你要不就别谈恋爱,谈恋爱就要做好了心理准备付出什么代价”的感觉。

艺人谈恋爱这种事情,历来争议就很大,其实主要还是集中在偶像明星,还有炒cp的艺人身上。

其实这两个主要都是对粉丝负责,前者不必多说,不管是女友分还是男友粉,人家看的就是你,而不是有男朋友或者有女朋友的你。

只不过这种“偶像文化”,是从日韩传来的,李程浩本来就不怎么感冒,他也没觉得把艺人当成商品是一种合理的态度。

尤其是很多偶像明星事实上确实没有太多选择,赚的钱大多还不是自己的,最后还要替资本和这个圈子里的潜规则背锅。

而后者呢,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欺诈”行为了,如果说偶像明星其实还是属于业内潜在的规则,属于没有明文条规定但是大家都能说出口的,而炒cp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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