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当报答大恩。”
吕公是个明白人,并没有隐瞒自己心中想法。
一来确实是害怕遇到其他的山贼土匪。
二来则是看出牧九歌不凡,想要结交。
“那便同行吧。”
牧九歌信手一挥,地上的尸体被沉入地底,算是入土为安。
起码比曝尸荒野,比野兽啃食的强。
吕公见此一惊:“这是仙术,恩公果真是神仙,老夫眼拙,还请仙人莫怪!”
“只是一些小法术而已,不必在意,你也别老是恩公恩公的叫着,吾名牧九歌,你也可以跟高要一样叫吾牧神。”
牧九歌并没有扮猪吃老虎的打算。
隐藏自身,只是因为自身不够强。
在神话世界,牧九歌是绝对无敌的存在,根本没有必要隐藏。
吕公等人上车,牧九歌取出一张飞行符,带着高要坐到上面,随着车队慢慢前行,顺带晒晒太阳,补充能量,少是少了点,总比没有好。
见牧九歌拿出如此神异的宝物,吕公等人心中已认定牧九歌就是仙人,不敢有丝毫不敬。
吕雉和吕素则是不是透过马车的帘子看向牧九歌,眼中异彩连连。
她们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也见过不少世家公子,可是无人可以与牧九歌相提并论。
现在的问题是,对付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她们可以高攀吗?
“妹妹,你觉得牧神怎么样?”
吕雉觉得牧九歌完全符合自己心目中夫君的标准,不止符合,甚至还超标了。
若能为此人之妻,此生足以!
她的性格比较外向,胆子也比许多女子大,敢爱敢恨,心动了,就想要展开行动。
吕素和吕雉的性格不同,比较内向,但外柔内刚,而且对爱十分认真,一旦认定一个人,便会生死相随。
可她觉得牧九歌抬高神秘莫测,进而感觉自惭形秽,有了自卑的感觉,低着头说道:“牧神风度翩翩,乃是谪仙临尘,跟我们不是一路人!”
吕雉并没有注意到吕素的身色,一双眼都放在牧九歌的身上,越看越着迷。
就像是私生饭看到爱豆一样,我感觉对方全身都是闪光点。
周围的一切都瞒不过牧九歌的感知,他自然发现了吕雉炽热的眼神。
对方就是馋他身子。
对于优秀的异性,产生好感是本能,牧九歌现在完全可说是顶级人类。
仙帝之境,对于异性的吸引力无与伦比,还不是牧九歌收敛气息,可以让追求者围绕地球转三圈。
只不过牧九歌对于一般的庸脂俗粉,早就没了兴趣。
完美世界的仙子、圣女,只要牧九歌愿意,都可以任君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