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6章 粮市?米石二千钱?

作者:中丞佐吏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是按照《秦法》,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只要戍卒失期,就是个‘斩’字!

而根据《汉律》,只有‘无故失期’,才会被惩罚。

第二点,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秦法》对失期的刑罚是:为首者‘斩’,同行者连坐。

也就是说,只要失期,所有人都得腰斩!

而《汉律》的惩罚却是:为首者‘死’,同行者流放边关。

一个‘斩’,一个‘死’,一个‘流’。

这三者之前,便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差异。

——斩,即腰斩弃市,是必死无疑!

而‘死’、‘流’,都是可以拿金、爵抵罪的······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被判‘斩’,那啥都不用想了,安心吃顿断头饭,等死就行。

但要是被判‘死’或‘流’,那还有一种方式,可以逃脱惩罚。

首先,需要这个被判‘死’或‘流’的爵位足够高,即二十级爵位制的第五级以上,就可以享受爵位相应的特权:以钱抵罪。

满足爵位条件后,只要能拿出足够多的钱,那就不需要被执行‘死’刑,甚至都不需要走后门、跑关系,光明正大将罚款交到官府,就能免罪。

虽然乍一眼看上去,‘五级以上爵位、一笔不菲的罚款’,对于底层百姓还是有些遥远,但实际上,也并不是那么难以实现。

汉承秦制,如今汉室的爵位体系,同秦二十级军功勋爵制一般无二。

即: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

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而在这二十级爵位中,从第五级的‘大夫’开始,就可以享有犯罪时,出钱抵罪的特权。

那么,一个‘大夫’的五级爵位,对一个普通的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就拿张病己来说:汉立,张病已默认获得一级公士爵位;之后在楚汉争霸时期,张病已跟随汉军出征,斩首三级,俘虏四人。

凭借这三个人头、四个俘虏的战功,张病已的爵位便得以连升五级,达到了六级的官大夫。

而现如今,身官大夫的张病已,便已经为自己的子子孙孙数十人,赢得了‘犯罪时不接受刑罚,而是出钱免罪’的特权。

张病己如此,关中的农户们,也基本是这么个状况。

秦末战火刚结束,谁家还没个斩首二、三级的父祖了?

就算没有,就老刘家这一言不合‘赐民爵一级’的尿性,只要活个三四十岁,也能混个五级的‘官大夫’爵位。

这,也正是《秦法》和《汉律》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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