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失忆了吗?”被告方律师继续问。
“我有医院出具的失忆证明。”贝西说道。
被告方律师连忙拿起诊断书,递给了评审团。
“反对!”原告律师瞬间反应了过来,这一刻也是想明白他居然被被告一方给算计了。
刚刚被告律师所有指证被告抄袭的点都是在说,近期被告不可能看到魅影的设计,只有8年前才可能看到,而且所有人包括法官都是认同了他的观点!
然后4年前被告就失忆了,明摆着是把责任全部给推脱了出去!
“诊断书是北文国官方医院认定的吗?!据我所知,贝西的身份并非设计师这么简单,想要随便开一个医院证明,谈何容易!而且失忆什么的……简直就是可笑之至。”被告律师激动务必,话语中全是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