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写信,怎就突然间又想起和她通信?
怀着疑惑,她拆开信封,抽出里面薄薄一张信纸。字迹很好看,有那么点熟悉,嗯,准确些说,程隽朗的字迹有点像她的爱人陆向北写的,但仔细看的话,却还是能发现区别。
不是字体和笔力有别,是程隽朗的字像是左撇子写出来的,再就是字里行间划的句号明显不一样。
记忆中,她的爱人,她孩子们的父亲,陆向北的一手钢笔字写得极为出色——力遒劲而气概凛然,字里行间厚重雄浑,大气脱俗。
看完信,叶夏对信中的自己虽存疑,但她没把程隽朗往陆向北身上想,在她看来,如果程隽朗是路向北,不可能在他们之前连见数面,彼此通信过程中,都没认出她是哪个。
再者,那年京市一别前,她根本没在程隽朗身上感受到陆向北的气息,只觉对方是个不喜言笑,感情淡漠的小孩儿。
基于程隽朗留给叶夏的印象,在昨晚看完对方的信后,说实话,叶夏除过怔愣须臾,旁的想法一概没有。程隽朗的信很简单,问学习,推荐书单,说他的学习,说书单中的书他都看过,从中受益良多,最后是一句“要来京市玩吗?”
简简单单一封信,就叶夏的认知,信中末尾的一句,应该才是重点。坐在车上叶夏琢磨一路,在想程隽朗那句“要来京市玩吗”究竟是何意,好叭,她自打昨晚看完信就有在想。
小屁孩在生理年龄上比她大三岁,该不会小小年纪就想和她处对象?
想到这个可能,叶夏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
她可没想过祸害小孩儿,准确些说,来到这个世界,她压根就没想过婚嫁问题。
年龄尚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她有爱人,并抱着一丝浅淡的希望,在这个世界能遇到陆向北,遇到前世和她携手近百年,对她用情至深,有生之年一直呵护她,宠着她,爱着她的那个男人。
所以,她在这里不会轻易动感情,尤其是对一个小孩儿起心思。
这是叶夏在班车即将开进市汽运站的时候,揣摩出程隽朗那封信中最后一句话的深意,从而做出的决定——不轻易动感情,更不会祸祸祖国的花骨朵儿。
心里有了主意,她自然得行动起来,打电话,对,就是打电话,比起写信,无疑打电话更快捷些。
但她不会把自己揣摩出的无所顾忌地对着程隽朗,对程家二老说出,因为揣摩仅是揣摩,即便不是,即便她揣摩出的意思属实,
以叶夏的心性,也不会把事儿捅破。少年幕艾,对异性心生好感,说起来这挺正常,况且小少年把握着分寸,只是邀请她到京市玩儿,信中没有一个暧昧的词,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又何须像马大哈似的做出伤人之事?
何况一切皆是她自个想的,万一人家小少年没别的心思,她自作多情不说,还平白冤枉人。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