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狼

作者:橘子冰糖水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在南边不好吗?

就算找不到工作,也能啃甘蔗饱腹,我的手也不会断。

偏偏、偏偏我来了哥谭,这里狗屎一样的地方,到处都藏着帮派,连一个过路人都如此强大。

这里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呜呜呜……

就在他不停埋怨的时候。

呼——

突然间,一阵冷风从黑暗里袭来,吹开了他的格子衣,也吹散了他的头发。

明明还是夏日,一股寒冷却钻进了断骨,让劫匪微微颤抖。

什么情况?

他停下抽搐,迷茫地抬头,望向了巷子深处。

嗒、嗒、嗒。

轻微的脚步声传来。

并非间断,而是一连串的脚步,仿佛绒布擦过碎石。

阴影如潮水涌动,带来冰冷的恶臭味道,穿插进劫匪的鼻孔,让他双眼都瞪了起来!

是、是什么?

还未等他紧张,半人高的身影就踏入了光线。

那是……一头灰色的狼。

是的,狼。

在联邦第二大都市的繁华地带里,居然有一头狼?

狗屎!!

劫匪愣了一下,接着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半直起身体,目光死死盯住灰狼的眼睛。

那是一双恐怖的绿瞳,在黑暗里闪着幽光,仿佛死神的提灯,下一刻就要勾走他的魂。

混蛋!我的枪呢?!

劫匪想起什么,本能地探出左手,猛然抓紧地上的手枪。

还算完好的手臂挥出残影。

他就这么半趴身体,瞄准了狼首!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速度,快得仿佛南部传说中的狂野枪手,随时都能出手,都能打烂敌人的额头。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对面的猛兽。

灰狼察觉危险,亦是停下脚步。

覆盖灰毛的四肢变得有些僵硬,幽绿的瞳子与劫匪平静对视,看不清其中内涵。

一狼一人,就在光暗间对峙。

劫匪的额头划下一滴冷汗,他的食指慢慢贴紧扳机,随时可以摁下。

但他没有。

因为他曾在老家的酒馆里听说过:野兽的反应力,要比人类强大得多,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在中距离开枪。

否则子弹被避开,猎人就将失去最强的武器,极易被猎物抓住反扑机会,一下撕开喉咙。

所以狩猎之时,要么在几百米外狙击,要么就护住要害,等野兽扑上来的瞬间开枪。

劫匪不清楚这是不是真的,因为说这话的老头看上去就像个普通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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