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跟真实的true形成押韵呢?
如果说之前冯馨蕊的男朋友对杨谦还有一点轻视和质疑,现在的他完全被杨谦折服了,甚至还有点要被圈粉的节奏。
“theysaynothinglastsforever,(都说没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
we'reonlyheretoday,(我们只能珍惜眼前的时刻)
loveisnowornever,(爱是稍纵即逝的)
brinfaraway……”(带我一起远走高飞吧)
这首歌高潮的这里其实是有点难度的,很多人唱着唱着就唱不上去,甚至还要换成假音来唱,前后的音调、音色割裂严重。
甚至有些人放弃抵抗,直接用平平无奇的大白嗓来唱,音调越唱越低,听起来格外怪异。
还好,这些在杨谦面前都构成不了什么问题。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系统赶鸭子上架、没什么唱功的校园歌手了。
作为一个唱功不差的现场级别歌手,驾驭住这点小小的高潮完全没有问题。
而且,杨谦都不用假声,他对音调的把握非常精准,早在前面的时候,他就唱准了调,提前抬高的音调,再用上一点混音过渡,高潮部分他直接就唱了过去,整体浑然天成,情绪爆发得很准确自然,收得也是流畅柔顺,找不出一点割裂感。
不要小看这样稳定、自然的唱功,杨谦唱得很好听,这也才让更多人陶醉在其中,能够更好地去享受这首歌。
就算听不懂,那又有什么关系?
从杨谦温情款款的歌声里,听众们也能很清晰地感受到蕴含在歌词里的浓烈爱意。
这种浓烈是不会让人反感的,因为杨谦的声音太干净了,就好像是一瓶酱香顺口的白酒一样,没有那么多刺鼻的灼烧感、火辣感。
它香味浓郁、沁人心脾,同时又让人不知不觉地就沉醉其中。
……
不知不觉,杨谦也渐渐地唱到了最后:
“taktoyourheart,(将我装进你的心里)
taktoyoursoul,(将我装进你的灵魂)
givyourhandbeforei'mold,(在我还没老之前,请给我你的手)
showhatloveisbemyguidingstar,(成为我的启明星,告诉我什么是爱)
it'seasytaktoyourheart.”(将我带进你的心,其实很简单)
后面两句用了倒装。
但这会儿,谁还会在意歌词的语法呢?
对爱情美妙、直白的表达,以及非常优美、动听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