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军,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读到小学三年纪就辍学了
回到村里,他曾想过好好做人,但村里的人和认识他的人都对他另眼看待。
于是,他便长期在外流浪,渐渐的,又和一些无业人员纠合在一起,渐渐的,又重操起旧业来。
他不知道,自己早已经成为警察重点审查的对象。
于是,很快又被抓进了橘子里。
这一次,他父母花了1800元罚款将其解除收容赎了回来。
出来之后,他就寄居在一个亲戚家。
本想着能安稳一阵子,没想到第二天,在一天之内就抢了8个人......
熟话说,狗改不了吃屎!
随后,他又联系到了以前的狐朋狗友,这一次他变得胆大了许多,敲诈勒索,撬门扭锁,抢劫强女干,杀人,几乎无恶不作。
同年,
3月15日,几个人挟持抢劫了一个理发店,并打伤店主。
3月28日,几个人遇到一独行女,没抢到钱,恼羞成怒,将其拖入附近的树林,实施了侵犯。
......
一年后,刘建军伙同一帮狗友,在外省某村庄打架斗殴被抓。
归案之后,刘建军曾回忆说,“那时候简直穷疯了,一天内抢了8个人,才抢到20多元钱。”
两年后,又恢复自由。
九六年10月10日,刘建军路过麻油地隔壁一个村时,因两个女孩把他当成了偷鸡贼,气愤之下,将女孩们用购来的手铐困起来,并将其侵犯,之后还警告其说:
“晓不晓得什么是偷鸡贼,这就是!”
10月14日,刘建军路过一商店,发现店内只有一30岁左右的妇女后,便对其实施了抢劫,妇女着急一喊,他心里一急,用随身携带的刀将妇女杀害。
由于那时候很多地方偏僻落后,还没有警察局,因此,刘建军屡屡得手。
......随后由于杀人过多,就开启了逃亡生涯。
零五年11月1日,他花了一百元购了张名为王华春的身份证。
来到昆市,打算新的生活。
这时候,妻子王丽丽端的走进了他的生活,俩人很快在王华春这个名字下登记结了婚。
零七年,王丽丽的父亲拿出家里的积蓄,凑了十万元,在街市上租了几间大门面,开了一个摩托车店。
然而由于经营不善,很快,这店子就倒闭了。
后来的一天晚上,刘建军吃烧烤回家的路上,遭到了别人的抢劫,与此同时,腿还被人打断。
也就是在这天晚上,刘建军面对眼前捉襟见肘的日子,愁眉不展,垂头叹气:
“我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虽然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