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凡尔赛

作者:都市笑笑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那么,老鹰就是他们的榜样,一个感觉很好实现的榜样;

但,真的那么好实现吗?

日更新两万多字,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完成的;

不,几乎没有几个作者能够完成。

“接下来,我给大家演示一下我的码子,我知道,一直都有人说我是工作室写作,就是因为我更新快”;

“这一点,我能理解,我也能想得通”;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我每天除了睡觉时间,其他时间,吃饭、上厕所等等,都在构思我的剧情,一天至少有十三四个小时在电脑前码字“;

“我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码字10-15分钟,大家看一看我的手速”;

“当然,这个键盘也是普通的键盘,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

十分钟后,当镜头聚焦在word最下面的字数统计上,1358,是的,就是一千三百多个字;

对于很多新人来说,码字很不固定,有时候一天能码字七八千,有时候连一千都写不出来;

看到老鹰的手速,别说其他人,就连马毅搏都是羡慕不已;

这种人行码字机,简直就是所有读者的最爱。

刚才老鹰在码字的时候,马毅搏认真的看着对方的两只手在键盘上飞舞,那真的叫做下笔如有神。

老鹰直播结束后,直播间的人数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还在持续上升;

或许对于还没有写过书的人来说,这种码字速度,他们也就觉得那样,认为自己也可以;

但直播间里面,可不仅仅只有吃瓜群众啊,还有不少作者;

他们看到老鹰的手速,内心都冒出来一个想法,这得单身多少年,才能有这样的手速啊。

企鹅阅读的张总,越看脸色越沉;

不管是土豆,还是老鹰,张总觉得这次直播选择的人都非常有代表性;

土豆代表的是老牌已经成神的作者,用土豆来号召那些大神前去秦悦;

老鹰,可谓是新生派的代表人物,一书封神的那种,让多少人趋之若鹜;

第三人,张总也能想到,绝对是另一种风格的人物。

果不其然,第三个人出现后,大家还是不认识;

如果说老鹰比较陌生的话,这个人则是既陌生又年轻,感觉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小伙子罢了;

如果不是一身正装,大家都以为这是一个大学生呢。

“大家好,我叫岳以焕,很多人不认识我,但绝对听过我”。

是的,第三个上场的人,正是岳以焕。

而直播间内,则是随着一个人的弹幕,彻底炸锅了;

本来岳以焕这个名字,并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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