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哥洛泰尔分明就是要置自己于死地,生死存亡之际自当所有心思用在战争,何必再想别的?
石屋如同密室,所有侍从离开,室内仅有四人:路德维希王,哥德堡伯爵蓝狐,拿骚男爵家赘婿,拿骚男爵之女索菲亚。
四人都是贵族,今晚可谓是贵族密会,此神经兮兮的气氛就连年幼索菲亚都感觉到不适。
也许女孩应该从这粗野的贵族密会中离开,偏偏端上来滋滋冒油的烤肥羊令她垂涎。她当然不能走,因为她可是关键的人物。
对于蓝狐,路德维希的态度是极为复杂的。他摆弄着镶嵌红宝石的罗斯钢剑,就以此锋利的宝贝亲自切割羊肉,此举故意要让蓝狐看清楚。
“那把剑,曾是罗斯王的佩剑。就是当年我送你的。”蓝狐眼神敏锐。
“的确。去年我被你们打得好苦!高贵的我差点被一介无名战士俘虏,好在对方其实是一个贵族。这把剑,最终没有被你的那个留里克夺走。真是好剑啊!还是我的。”
“是好剑。”蓝狐笑了笑又站起身,勐地拔出自己的佩剑,剑风嗡嗡一听就是宝剑引得路德维希侧目。
见哥哥如此,小胖子黑狐也拔出自己的剑,笑嘻嘻地将之好生展示。
所谓手持宝剑杀心自启,路德维希感觉一丝威胁,就以笑容掩饰尴尬,可在看看他们的剑,强烈的熟悉感油然而生。
蓝狐带着些许傲慢道:“你真的知晓剑的来源?”
“不知。”
“你的那把剑,最早是我父亲订购并赠予留里克王,尔后大王转送于我,最后作为礼物赠予你。我们四兄弟的佩剑都有相似的款式,皆出自同一位大师之手。”
路德维希从不知这个,“这么说,我的剑其实不甚高贵?”
“也不是。我们几兄弟就算效忠的王者有所不同,我们都是一方贵族。所订购的宝剑本就价值不菲,你手持的剑,订购价就足有两磅银币。”
真是商人圆滑的智慧,什么叫做“效忠的王者不同”,路德维希瞥一眼那个入赘拿骚家的小胖子,心中有所欣喜。
“既然都带着剑,我们都是大贵族。我许可你们自由行动!来吧!我们分食这肥羊。”
一块颇为肥美的羊腿肉由黑狐割入玻璃盘,他将之亲自端到索菲亚拿骚的面前。小姑娘早就馋得流口水,她一直不敢吱声,现在便闷着头带着准备好的小刀和叉子切肉分割啃食。
本来让这样一个小姑娘颇为不雅地加入贵族秘密餐会非常不合适,路德维希特意恩准这个拿骚男爵的小女儿参与,本质上并没有将她单纯看做一介女人。按理说,过去卑微的拿骚男爵这是作为来茵高伯爵的小附庸存在,甚至无权面王。现在路德维希尊重的当然不是这个女孩,只是看中她身边的那个小胖子,以及能轻松夺下科布伦茨的罗斯军队。
啃食一番肚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