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丽莎

作者:小时候家里的狗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友竟然还会吃谢尔顿的“醋”,说女友她简直就是一个小醋坛子。

而约翰此番的后果就是他的肩膀上多了好几个牙印,

很显然,

佩吉的牙口一定十分出众。

本来约翰还想和自己童年的好友他们碰头的,

虽然约翰与他们保持着电话联系,每逢节假日约翰都会向他们问好,但现实中大家之间好久没有见面了。

但是很可惜,谢尔顿和米西,谭,朱莉,布莱斯他们几人都在外地求学中,并未回老家。

等到他们得知家里受到飓风袭击之后,家乡的重建工作都差不多快完工,自然无需他们担心。

约翰不知道自己的朋友们如果得知家乡受袭后会有什么样的打算,

但是他一定知道自己好友谢尔顿会怎么做,

谢尔顿他一定会等到德州老家这边确认没有任何的风险了以后,才肯回家。

不是说谢尔顿他不爱自己的家人或是家乡,而是谢尔顿他这个人危机意识十分强烈。

他日后的室友莱纳德就深有体会,

在他们的公寓,

每隔一段时间,

谢尔顿会和自己的室友进行各种灾难的预演以及相对应的演习,

甚至在公寓里谢尔顿还用夜光标识逃生方向。

由此看来,

谢尔顿的“求生欲”是多么的强大了吧。

.....

本来,这一次去纽约除了是约翰想要考取纽约地区的律师执照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约翰和佩吉两小口应邀参加好友斯图尔特和克劳蒂亚的婚礼。

可惜约翰和佩吉的家乡德州遇到了数十年难得一遇的飓风袭击,两人只好急匆匆告别好友们后,赶回自己的家乡。

如今在约翰的资助下,家乡的局势有了大的好转,两人自然也就空闲了下来。

既然有时间了,约翰,佩吉两人自然不想错过好友的婚礼现场。

由于时间紧促,婚礼在这一周的周末举行,两小口只好依依不舍的和奶奶告别。

踏上达拉斯前往纽约的航班。

本来约翰还想和奶奶特瑞莎商量商量的,

比如将她接到纽约居住,

这样一来也好方便约翰照顾她,

不像这一次,

双方可是相隔了数千公里的距离,就算约翰神通再广大,也是鞭长莫及的。

加上纽约作为美利坚乃至全球最大的城市之一,

医疗资源在全国范围来看的话,

自然也是数一数二的,

奶奶年级逐渐大了,

自然会有一些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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